美通社/ -- GRI 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GRI Standards,以下簡稱"GRI標準") 2021版將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GRI標準2021中文版也將于2022年第三季度發布,這意味著相關的中國企業需要提前了解新版標準中對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的要求,并做出積極回應以及建立起符合GRI新標準的數據收集系統。對此,來自TUV南德意志集團(以下簡稱"TUV南德")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業務部的專家將詳解GRI 標準更新帶來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新變化,指導企業應對新標準的挑戰。
目前,GRI 已成為全世界應用最廣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框架。聯合國可持續證券交易所(SSE)倡議統計顯示,全球各證券交易所中約98%的企業選擇GRI標準作為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引用的主流標準。因此,對于想要以此為基礎進行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的企業來說,了解并實時掌握GRI標準的動態變化至關重要。此次GRI標準2021版更新是GRI自2016年以來最大的修訂,反映政府間國際機構的權威文件規定。
新變化:體系重塑,形成與國際組織目標一致的標準
GRI標準2021版首先將通用標準推陳出新。現行的GRI通用標準為2016年版本,由GRI 101基礎、GRI 102一般披露和GRI 103管理方法組成。此次更新在保留之前框架的基礎上,重點修訂了結構和語言,并將披露要求按內容進行分組,由GRI 1 基礎、 GRI 2 一般披露和GRI 3 實質性議題三大模塊組成。
新舊兩版GRI標準對比在修訂2016版通用標準的同時,其體系也隨之更新。GRI規定,所有組織在按照GRI標準進行報告時都需使用通用標準,同時新增行業標準,由各組織根據其所在行業進行選擇,并根據經營相關的實質性議題清單使用專項議題標準進行披露。鑒于此,TUV南德專家將圍繞通用標準、行業標準和議題標準這三大方面展開詳細解讀。
1.通用標準
通用標準的修訂工作是根據GRI人權披露技術委員會的建議而啟動的,旨在為所有報告組織嵌入強制性的人權相關披露,將盡職調查的報告納入GRI標準,進一步明確GRI標準中的關鍵概念、報告原則及披露內容,并提高GRI標準的整體可用性。具體內容如下:
反映政府間權威文書對負責任的商業行為的期望。如《聯合國(UN)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跨國企業指導原則》《經合組織負責任商業行為盡職調查指南》《國際勞工標準》和《國際公司治理網絡(ICGN)全球治理原則》等。
對負責任商業行為的政策承諾制定新的披露內容,包括對人權的尊重和盡職調查。就標準目的而言,新版內容將組織報告對于"社會的影響"替換為"對于人及人權的影響"。其中GRI 1基礎的關鍵概念中將人權納入了組織的影響邊界,并在GRI 2和GRI 3中納入了對人權影響的披露內容。
更新報告原則。修訂后GRI 1基礎中的報告原則側重于信息的質量和呈現方式。相較于2016版的十項原則,2021年新原則將報告內容和報告質量兩部分合并,刪除了利益相關方包容性(Stakeholder Inclusiveness)、實質性(Materiality)、可靠性(Reliability),新增了可驗證性(Verifiability)。
2016年報告原則與2021年報告原則新版通用標準將不再區別核心或全面選項,凡是采用GRI標準編撰的報告都將依循一種方法。未來,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會更加規范化,企業可以通過GRI標準掌握并管理自身生產經營對環境、社會的影響情況。同樣,這些信息可以讓各利益相關方對企業所帶來的影響及其對可持續發展做出的貢獻有進一步的了解,能夠實時做出知情評估與判斷。
2.行業標準
行業標準是GRI標準2021體系中全新的組成部分。目前,第一個行業標準(GRI 11 油氣行業標準)已與通用標準一起發布,GRI 12煤炭行業標準可在官網查詢,GRI 13農業、水產養殖和漁業行業標準也已于2022年6月30日發布。GRI行業計劃的目標是覆蓋約40個對社會發展高影響的行業,如提供基本需求的上游行業(如食品、紡織品、可再生能源、公用事業),提供其他行業所依賴的基本材料(如金屬、礦物、化學品、水泥、木材)制造行業。另外,銀行業、保險業和資產管理也作為基本服務被納入優先考慮范圍。
針對目前已經發布的三項行業標準,GRI 11專門針對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為所有石油和天然氣公司設定了最為核心的22個可持續發展議題,并提供就這些議題進行報告的相關披露指引。該行業標準將于2023年1月1日與GRI新版標準同時生效,這意味著石油與天然氣公司將率先按照行業標準的規定進行可持續發展的信息披露。除此之外,GRI還發布了GRI 12煤炭行業標準,該標準將于2024年1月1日生效,重點在解決煤炭企業如何應對低碳轉型問題,進行環境風險管理的同時突出對當地社區的影響。GRI 13農業、水產養殖和漁業行業標準也將于2024年1月1日同步生效。該標準設定26個行業實質性議題,第一次為任何規模的從事農作物種植與生產、肉禽類養殖與生產(即畜牧業)、水產養殖業、漁業的企業提供國際可持續性報告標準。
對于企業來說,使用GRI行業標準更有助于其獲取行業相關實質性議題的信息。企業明確自身可持續發展實質性議題時,必須與所處行業的標準相契合(如有)。通過審查適用于公司所在行業的GRI行業標準,確定該行業標準中的每個議題是否對該公司同樣重要。之后,需要在GRI內容索引中列出該公司在所適用行業標準中確定的非實質性議題,并解釋其不重要的原因。如果沒有適用的行業標準,企業應當明確說明行業內公司生產經營時對社會、環境等產生的影響,并確定這些影響是否被納入實質性議題范圍中。
3.議題標準
GRI標準2021版中的議題專項標準也同樣進行更新,首先便是由2016年的 "議題專項標準(Topic specific Standards)" 更新為2021年的 "議題標準(Topic Standards)" 。
新版議題標準共有30個議題,相較2016版減少了4個。原議題專項標準中的GRI 307 環境合規性和GRI 419 社會經濟合規性的披露內容經過修訂被合并納入GRI 2新增的法律法規合規性披露內容當中,這意味著所有組織都需要披露相關合規情況。原GRI 402勞資關系和GRI 412 人權評估的相關內容也在通用標準2021版中進行了更新和整合。未來,其他與人權相關的議題專項標準(如GRI 408童工、GRI 409強迫或強制勞動等),也可能會被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GSSB)納入修訂計劃或增加其他與人權相關的專項議題標準。
新版議題標準不再按照經濟、社會和環境主題進行分類,但保留2016版的編號及內容。企業需要根據2021版通用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要求識別實質性議題,然后選取與實質性議題相關的議題標準來進行披露,并在新的索引模板中進行標記。
新挑戰:夯實基礎,達成規范化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的啟示
GRI標準的迭代出新, 更加凸顯可持續發展理念全球化的背景下,企業亟需將經營發展戰略與可持續發展目標緊密結合,并進行高質量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全面地披露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可持續發展議題信息,有助于增強企業透明度,提高利益相關方參與度,在有效提升非財務績效的同時,更有助于提升企業財務績效。
負責任的可持續發展型企業將引領未來,企業需要更加重視自身經營對地球環境與人類社會的影響,從信息披露開始,整合商業模式與思維,逐步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到生產、運營、管理的方方面面,為建設可持續的社會貢獻力量。
與GRI的目標愿景相似,TUV南德作為擁有超過150年歷史的國際權威第三方認證檢測機構,自創立以來始終重視全球可持續發展,并制定了以可持續發展為主題之一的"2025發展戰略"。TUV南德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業務部擁有一支實力雄厚的技術專家團隊,可為企業提供一站式的可持續發展技術解決方案,包括:GRI標準2021培訓;ESG信息披露機制優化;ESG生態體系建設;ESG文化建設;ESG評級提升;ESG報告鑒證;ESG績效說明會等,助力中國企業掌握GRI 標準,深度優化信息披露內容體系,逐步實現環境、社會、治理的可持續發展。
來源:美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