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浙江在線-浙江日報 畢舸
近日,國家統計局發布2022年1—7月房地產行業開發投資和銷售數據。數據顯示,穩樓市壓力仍然較大,住宅待售面積仍處于高位。在此情況下,一些地方為了加快當地樓市去庫存速度,紛紛采取新的引導措施,如江蘇阜寧、吉林樺甸、貴州晴隆、四川寧南等多個縣城相繼發布針對農民的優惠買房政策,安徽泗縣、湖南石門則動員領導干部帶頭買房,或倡議公職人員發動親友買房。顯然,這些地方希望通過加大購房者群體的“開源”力度,從而帶動當地樓市銷售回暖。
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平穩發展,是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標之一,也關乎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幫助一些房企克服暫時困難,相關部門做一些分內之事,無可厚非,也可以理解。但是,在方式方法上應該考慮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避免給人以行政手段過度干預的印象,應更多以經濟手段、遵循市場規律推進去庫存。
靠推動公職人員、農民等特定群體成為縣域樓市的“剛需”購買者,并不現實。公職人員屬于收入較為穩定的群體,有一定的購買力,但如果按照某縣縣委書記的號召,“買了兩套買三套”,則屬于剛需之外的投資性購房,這顯然超出多數公職人員的經濟承載力。
相比之下,農民群體的收入主要來自務農所得或外出打工收入。他們中的一部分確實有進城買房需求,但不能一概而論。一旦所在縣域無法提供足夠的就業崗位,進城購房農民群體會面臨沉重的還貸壓力等。
某些地方寄希望于公職人員、農民等群體為樓市兜底,還容易形成行政干預。有的地方,雖然以倡議方式鼓勵買房,但這種倡議顯然會對公職人員形成額外壓力。
這些倡議、發動,帶來的購房需求應該比較有限。地方樓市的良性發展、需求與供給匹配,來自當地經濟基本盤的向好,以及地方政府通過多種手段減少炒房投機泡沫、引導商品房回歸居住保障價值。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完善產業配套、優化營商環境,發展房地產之外的更多朝陽產業,讓當地群眾收入持續提高,吸引在外打工的群眾回鄉創業就業。做大經濟和人口增量,才能形成對商品房的有效需求。
此外,地方政府還可鼓勵開發商將部分閑置房屋轉為保障性住房,可租可售,多渠道、多方式滿足民眾的多樣化住房需求。如此,既能給開發商盤活閑置房源,帶來部分收入,也符合“租售并舉”的房地產改革方向,促進當地房地產行業轉型發展。
穩定房地產市場,需要綜合施策,同時做好供需兩端的改革。地方政府要引導開發商做好商品房品質的提升、價格的適度回調,也要在民眾增收上下功夫,從而提振消費信心。這比單純靠領導呼吁、干部帶頭買房,更符合樓市調控精神,也更能起到精準施策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