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法》明確,標準法律體系有兩方面作用。一是企業組織生產和提供服務的依據。企業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生產,產品品質才有保證,生產效率才能提高,行業整體質量水平才能得以提升。企業嚴格按照標準規范服務,才能提高服務質量、保障服務安全、提升用戶滿意度。二是執法監管和消費者維權的依據。監管部門、檢測機構能夠依標準執法、依標準檢驗,依標準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能夠依標準選擇產品,明白消費,依標準維權。
一流的企業做標準,二流的企業做品牌,三流的企業做產品。標準、品牌、產品必將是“產業自貢”工作的重點,標準必將是企業發展的必經之路,要解決自貢市企業標準化存在的問題,必須推動企業標準化工作創新發展。新形勢下企業標準化主體責任在企業,對政府而言,要發揮標準化政策對創新的引導作用,優化營商環境,增強企業創新動力;對企業而言,要在標準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成果轉化方面發揮主體作用,提升企業標準化創新能力,在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的基礎上,可以從以下4個方面進行探索。
一、從大數據方面,探索“互聯網﹢標準監管”模式。通過“互聯網﹢”,搭建企業標準大數據平臺,以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為技術支撐,開發手機App等支撐工具,完善企業標準創制、信息統計發布、數據質量分析、可視化報告、輿情預警、應急處理等功能,形成基于大數據的“互聯網﹢標準監管”的企業標準事中事后監管模式。
二、從金融方面,探索“標準融資增信”機制。強化資本市場對技術創新的支持,拓寬技術創新的間接融資渠道,落實并抓好《“十三五”現代金融體系規劃》中“引導銀行構建質量增信融資體系,將質量水平、標準水平、品牌價值等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和貸款發放參考因素”的契機,對標準化成效顯著、標準水平高的企業給予金融支持,建立“標準融資增信”金融助力機制。
三、從產業方面,探索“標準化服務業產業化”路徑。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完善標準化服務業市場機制,以壯大市場主體,拓展服務邊界,營造政策環境,推動標準化服務業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國際化發展,提高標準有效供給水平,逐步做大做強,培育發展壯大“標準化服務業”產業。
四、從示范方面,探索“標準創新試驗田”改革。以標準創新工作為抓手,在有條件的區域推進標準創新改革試驗,探索專利布局與標準研制有效銜接模式,建立示范區重點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直通車等機制,努力在新興產業等重要領域和創制國際標準等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提升示范區企業標準化水平并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發揮“試驗田”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信息來源《學習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