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過梳理國內外區域標準化發展情況,對國內外區域標準化發展的模式進行分析總結,通過分析得出團體標準在區域標準化未來發展中大有可為,在此基礎上,文章提出給予區域聯盟資金支持、開設綠色“通道”政策支撐、確定聯盟標準的地位以及加強宣傳等對策建議,以加快區域標準化組織在團體標準方面的合作。
關鍵詞:區域標準化;聯盟標準;政策支持;宣傳推廣
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將區域標準化的發展納入國家標準發展規劃之中;為貫徹落實《綱要》中提出的區域標準化戰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印發<服務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實施標準化工作指南>的通知》,明確了區域標準化工作定位、工作協調機制、區域標準的供給和實施等;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明確了區域經濟在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示范引領”作用,標準化作為產業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技術支撐,區域標準化支撐和引領區域經濟的發展,對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及落實《綱要》具有重要意義。
國際區域標準化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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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
CEN成立于1961年,由歐洲共同體國家標準化組織及歐洲自由貿易區國家標準化組織組成,總部設在布魯塞爾,歐洲標準化委員旨在促進成員國之間的標準化交流和協作,制定歐洲區域需要的標準(EN)、協調文件(HD、歐洲預備標準(ENV),成員單位制定的國家標準編號必須為EN。CEN于1970年開始實行EN標準的合格認證制度,以消除本區域貿易壁壘,促進區域經濟交流和發展。
2
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
CENELEC成立于1972年,早期是由歐洲電工標準協調委員會(CENEL)和歐洲電工協調委員會共同市場小組(CENEELCOM)合并組成,由歐洲共同體國家標準化組織及歐洲自由貿易區國家標準化組織組成,旨在協調區域內各國的電工標準,以消除貿易中的技術壁壘,制定除國際電工委員會(IEC)范圍外的歐洲電工標準,并且實行電工產品的合格認證制度。
3
太平洋地區標準會議(PASC)
PASC是在相關成員國家的倡議下,于1972年在美國夏威夷成立,無常設機構,秘書處由下次會議東道主成員承擔,成員輪流擔任會議東道主,我國于1979年參加了第6次會議,并承辦了第19屆、第31屆會議。雖然沒有常設的秘書處,但是于1994年設立了標準與合格評定常設委員會(PASC/SC),承擔PAEC交付PASC的標準與合格評定工作、聯絡相關組織、研究推進PASC會議上提交的問題及相關工作。PASC宗旨是:就國際標準化活動,特別是對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重大問題和決策進行交流討論,為成員國家和地區提供一個方便的論壇,以便于成員之間互相咨詢、加強聯系。
4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
APEC成立于1989年,我國于1991年加入,目前有21個成員,秘書處設在新加坡。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宗旨是促進亞太地區的發展與繁榮,促進貿易和投資的開放和自由,通過改進貿易法規和規定,減少貿易壁壘,便利商業活動的開展和進行,增進經濟技術合作。APEC采取的是自主自愿、協商一致的合作方式,為了實現宗旨, APEC基本工作方式為:領導人推動、部長指示、高官執行和委員會操作的方式。此外,APEC可出版標準,出版的標準是亞太地區國家和地區間經濟合作的指導性文件和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
5
泛美技術標準委員會(COPANT)
COPANT是中美洲和拉丁美洲區域性標準化機構,成立于1947年,總部設在玻利維亞,成員國有拉丁美洲國家以及中美洲共同市場五國等國家。COPANT旨在制定各項產品類標準、術語類標準、標準的實驗方法等美洲統一使用的標準,以促進中美洲國家經濟和貿易的發展,促進拉丁美洲國家之間的貿易,協調拉丁美洲國家標準化機構活動,以鞏固拉丁美洲的共同市場。
國內區域標準化發展情況
1
京津冀區域標準化
京津冀區域標準化是以京津冀三地標準化主管部門與相關行業部門共同合作的“3+X”工作模式為基礎,以首都標準化委員會為工作平臺,形成三地分別立項、共同制定、同時發布的工作機制,工作機制是建立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主平臺上,以首都為中心,同時還建立了京津冀協同發展平臺,定期在平臺上發布三地標準化信息,促進三地標準化信息互通交流。截至2022年7月,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共74項,涉及人力資源及交通等領域。
2
華北五省市區域標準化
2016年,為推動華北區域戰略合作,增強互動支撐能力,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五省市成立華北區域標準戰略聯盟(以下簡稱聯盟)。聯盟的成立主要是為了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更好發揮聯盟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快培育華北地區聯盟和團體標準、加強在標準信息、標準館藏(地方標準)及標準服務與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建立標準區域合作機制,實現資源共建共享,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標準化技術支撐。具體工作主要是開展區域標準研究與合作,研究華北地區標準化體系,針對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等廣泛開展合作,同時還注重國際標準化研究與合作,并且在加強標準化人才建設方面也進行了深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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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區域標準化
2003年,江蘇、浙江、上海三省市率先推動長三角區域標準一體化,三地圍繞地方標準互認、推進國家標準實施、加強標準化交流合作、區域檢驗檢測結果互認等方面開展合作,并不斷向全域標準化擴展。“十一五”期間,江西、安徽兩省也加入其中,四省一市進一步加強區域標準化合作交流。在制度方面,確定了長三角地區一體化標準體系框架,為以高標準引領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促進國家區域發展戰略高質量實施打下基礎。為了積極響應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長三角地區相關監管部門進一步推動全過程標準化工作機制的建立,并鼓勵區域內市場主體組建標準化聯盟,以制定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長三角地區的合作以地方標準合作為主,也有部分區域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合作,市場主體制定標準的合作更加有利于區域間要素的流動,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
4
粵港澳大灣區區域標準化
2011年,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相關機構共同成立粵港標準專責小組和粵澳標準專責小組,探索三地標準化發展之路。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粵港澳大灣區包括廣東省各省市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明確了粵港澳大灣區的行政范圍,并提出區域間在制定與國際接軌的服務業標準化體系、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等方面加強合作,進一步明確了港大粵澳灣區標準化發展方向。
粵港澳區域標準化合作基于市場和社會的需求、以市場自主制定區域團體標準的模式開展合作。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不設置相關政府標準化主管部門,一般不制定地方標準,更多采用國際標準,大陸標準化工作由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主導,香港和澳門與大陸在標準化機制和體制上存在差異,因此兩地與廣東省標準化合作更多采取的是市場化模式。
現狀分析總結
縱觀國際區域標準化發展思路不難發現,多數國際區域間標準化組織通過制定區域統一標準及實行區域統一合格評定制度,以達到破除區域易壁壘、加強區域貿易流通的目的,也有部分國際區域標準化組織,如太平洋地區標準會議,致力對于國際標準進行推廣和采用,促進地區貿易。但不管是哪種國際區域標準化組織,均是為了區域貿易便利而開展工作。
國內區域標準化合作多數形式多樣。京津冀區域標準化合作以首都標準委員會為平臺,該平臺是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標準化主管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組成,因此,京津冀區域標準化合作是以政府主導制定的地方標準合作模式開展的,而且是以北京為主導,合作有中心,在地方協同標準的制定上有效率,但是京津冀區域標準化暫未就市場主體主導制定的標準開展合作。除了政府主導之外,也有標準化科研機構主導的區域標準化組織,華北區域標準戰略聯盟就是以五省市標準化研究院為合作主體,主要集中在標準技術層面的合作交流,在機構改革的影響下,個別院所已逐步走向市場化,不僅僅承擔支撐政府標準化的工作職能,也有一部分市場化的功能,未來華北五省市的標準化合作可以向團體標準方面做延伸。此外,也有政府主導,社會主體參與的合作,長三角區域標準化就是既有地方標準的合作也有團體標準的合作,長三角區域包含四省一市,因為沒有組織中心,五地標準化開展的效率相對較低,協同標準制定的也不多,但是注重培育區域團體標準,助力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區域標準化合作是以團體標準為合作基礎,以粵港澳周邊高校、專家、社會主體等組成的產業聯盟或創新聯盟為合作主體,推動三地在共性需求領域開展市場化主體制定的團體標準合作。
區域標準化的合作目的是為了破除區域間的貿易壁壘,而協調地方標準只能解決受地方標準影響的貿易壁壘,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關鍵作用,而不是政府,因此,依靠協調地方標準無法解決區域標準化發展的內在矛盾,還要依靠市場主體制定的團體標準才能真正能將區域貿易協調起來。
作者:王海虹,劉 云 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
——來源:
、國際標準化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