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10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濃縮乳制品》相較于2010版,最大的變化是增加了食品工業用濃縮乳這一產品品類,標準名稱由原標準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煉乳》調整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濃縮乳制品》。具體來說,標準的變化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標準定義和范圍的變化。本次標準修訂補全了部分脫脂和脫脂的產品,增加了食品工業用濃縮乳。因此標準新增了對煉乳和食品工業用濃縮乳的定義,并修改淡煉乳、加糖煉乳、調制煉乳定義中對產品狀態、來源范圍和工藝的表述。
之所以把濃縮乳限制在食品工業用途,是因為要和淡煉乳作區分,否則產品會有一定重合,導致管理上的混亂。淡煉乳與食品工業用濃縮乳的區別有以下幾點:從產品類別來看,淡煉乳是消費產品,而食品工業用濃縮乳是食品原料;從配料來看,淡煉乳可使用營養強化劑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工業用濃縮乳僅能以生乳為原料;從生產工藝來看,淡煉乳涉及蒸發工藝、一定有均質過程,食品工業用濃縮乳涉及膜滲透工藝或蒸發工藝、可均質也可不均質;從熱處理來看,淡煉乳是滅菌產品,食品工業用濃縮乳則為巴氏殺菌或不殺菌;從貯存方式來看,淡煉乳為常溫保存,食品工業用濃縮乳由于并非無菌產品所以需要冷藏或冷凍。
感官要求方面的變化。考慮到焦糖化煉乳等產品色澤的不同,淡煉乳、加糖煉乳色澤增加“產品應有的色澤”的表述。考慮到可能添加的配料或采用的工藝,調制煉乳色澤、滋味和氣味增加“產品應有”的表述。根據淡煉乳實際狀態對其組織狀態進行重新描述,更加細化,區分為液體產品和粘稠狀產品。增加對食品工業用濃縮乳色澤、滋味、氣味、組織狀態的要求;新增“未經加熱處理”和“冷凍”狀態的食品工業用濃縮乳感官檢驗方法。
理化指標的變化。增加了脫脂和部分脫脂產品的相關指標,指標(如淡煉乳、加糖煉乳的脂肪、非脂乳固體、乳固體指標等)主要對標CAC(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進行修改或制定,同時也參照了美國、歐洲、日本、澳新等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標準。刪除加糖煉乳、調制煉乳的蔗糖的指標要求,刪除調制煉乳的酸度指標。考慮到加糖煉乳沒有乳蛋白之外的氮源,為明確加糖煉乳蛋白質檢測中的折算系數,增加蛋白質檢測中氮折算系數的注釋,濃縮乳、淡煉乳和加糖煉乳按照6.38計算,調制煉乳按照6.25計算(參照GB 5009.5-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蛋白質折算系數表中的純乳和乳制品、復合配方食品)。增加食品工業用濃縮乳理化指標。
取消脂肪含量15%的上限值主要基于以下三點考慮:一是CAC標準沒有設置脂肪上限值;二是牛奶濃縮并非無限制,正常的濃縮產品脂肪很難達到15%的上限值,目前國內產品脂肪大都在10%以下,通過市售產品的指標數據看,即便脂肪含量相對較高的加糖煉乳,脂肪含量最高也只有10.93%;三是CAC標準中將脂肪大于等于15%的產品歸類為高脂淡煉乳和高脂加糖煉乳,而高脂產品已經不是我國普遍認知上的煉乳產品,且與“三減”(減鹽、減油、減糖)的膳食行動倡導不一致。
刪除加糖煉乳中蔗糖指標主要是因為加糖煉乳中蔗糖有一定作用,其含量不能過高或過低,糖水比(糖占糖水的質量百分比)應在62.5%~64.5%。如果蔗糖超過64.5%容易析出結晶,致使成品組織狀態惡化;如果不足62.5%則達不到抑菌效果。原標準中對于加糖煉乳的上限45%的要求偏低,從達到抑菌效果角度考慮,部分企業的產品蔗糖含量已經接近45%,如果檢測出現一些偏差,企業產品將成為不合格產品,這與添加蔗糖抑菌保證安全的要求相背離。
微生物要求。對菌落總數指標進行調整,殺菌工藝的煉乳微生物要求中菌落總數m值由30000CFU/g調整為104CFU/ g;致病菌限量不再單獨在標準中限制,統一按照GB 29921執行。新增加工中不進行熱處理的食品工業用濃縮乳,其微生物限量應符合GB 19301的規定。
其他相關技術要求則包括原料生乳執行GB 19301;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的規定;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GB 2761的規定;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 29921的規定;食品添加劑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營養強化劑應符合GB 14880的規定。
其他。新增食品工業用濃縮乳應在冷藏或冷凍狀態下貯存和運輸,并要求在包裝或說明書上明確標示“熱處理工藝”或“非熱處理工藝”。
素材來源 | 中國市場監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