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C 461“公共采購”負責制定公共采購領域的標準。自2019年成立以來,技術委員會的主要任務一直是制定新標準EN 17687:2022《公共采購 誠信和問責制 要求和指南》,現在終于看到了曙光。
特別是,EN 17687規定了買方組織的要求和指南,涉及從需求識別到貨物、服務或工作合同交付的整個公共采購過程中的誠信和問責,。該文件有益于買方組織、參與者和決策者及其員工。
誠信和問責制是良好公共治理的兩個組成部分,包括健全的財務管理,它們彼此密切相關。正如本文件中所述,誠信是指始終如一地保持和遵守商定的道德價值觀、原則和規范。換言之,這不僅僅是忠于自己,更是對關鍵利益相關者負責,并以透明的方式運作。關于采購職能,這意味著要確保它的組織和管理符合國際公認的框架。
歐盟公共采購監管框架和適用的國家立法為防止潛在違規行為的發生提供了強有力的預防機制。2014年通過的新一代歐盟指令進一步強調了加強誠信的必要性,包括針對利益沖突情況的具體規則,以及對供應商以外的機構更嚴格的要求。然而,主要的挑戰不是成員國一級的監管或體制框架薄弱,而是締約當局和實體一級的執行和實踐。這就是EN 17687發揮作用的地方,并提供了一個受歡迎的創新。
CEN/TC 461秘書處由瑞典標準協會(SIS)承擔,該技術委員會在歐盟委員會增加公共采購標準使用試點項目-產出3(誠信和問責制標準)的框架內制定了EN 17867。該項目的主要目標是提供歐洲標準,以促進公共采購的誠信和問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