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出通知,將組織對2020年聯合下達的首批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進行考核。
試點項目考核評估由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統一組織,具體委托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部門開展本地區試點項目考核評估。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抽取部分試點項目,參加考核評估。
考核評估要對照各試點項目的申報材料,重點從領導和協調機制、基本公共服務事項梳理、編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規范、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實施機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數據庫、績效評估6個方面進行考核評估。
根據3部門要求,各試點單位要在2022年12月完成試點單位自評。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組織考核評估,由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會同當地發展改革、財政部門組成考核評估專家組,對本地區試點項目進行考核評估。2023年3月底前,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會同當地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將評估情況匯總表以及各試點項目的評估申請表、總結報告和相關佐證材料,統一報送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
3部門要求,要嚴肅工作紀律,確保評估工作客觀公正;要強化監督復核,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加強對考核評估工作的監督,適時抽取部分試點地區對考核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要嚴格疫情防控,應嚴格按照各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落實疫情防控及各項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