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以工代賑項目能用人工盡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群眾務工盡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辦法》中的這句話被網友單獨拎出來擴散傳播,引發社會熱議。一些網友解讀這是“時代退步”“排斥先進生產力”“還不如直接發錢”,這些聲音是對“以工代賑”的誤讀。
從細則上看,以工代賑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工程,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以此取代直接賑濟的一項扶持政策。細讀《辦法》,被熱炒的這條規定是有前置條件的。納入以工代賑的多是一些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還有一些農業、水利、生態旅游業等服務業發展項目,這些項目多在農村地區實施,更適宜以人力投入為主。村民在家門口有了工作,掙得不比外出少,又能夠顧家,閑暇時還不耽誤種植家里的幾畝地,一舉多得。
從當下經濟發展大背景看,以工代賑組織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錨定的是穩增長這個經濟工作的首要目標。以前以工代賑扶持的是貧困地區的貧困縣,現在主要幫扶的是一些欠發達地區,目標是失業群體和低收入家庭的就業和收入問題。這既為社會創造財富,又為工程建設者提供短期就業,從而促使其發揮個人潛力獲取收入,故而堪稱積極的社會共濟手段。當前,在帶動群眾就業增收、激發內生動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等方面,以工代賑依然大有用武之地。
在不少人眼里,以工代賑是個極具年代感的詞,但實際上,以工代賑就跟供銷社一樣,從未退出歷史舞臺。以工代賑政策從1984年啟動實施,這次是對2014年頒布的《辦法》再次作出修訂。以工代賑發展到如今還有沒有用,要看實效。從已公布的2022年數據可見,各地通過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和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已帶動超過500萬群眾實現就地務工,人均增收超過8000元,對農民就業增收產生了明顯效果,充分發揮了“賑”的實效。
幫扶并不是直接發錢那么簡單,“以工代賑”重在“授人以漁”,不養懶漢。特別是這次新版《辦法》明確規定,以工代賑采取“培訓+上崗”等方式,不僅使受賑濟者能夠獲得當期的勞動收益,還兼有培訓的職能,這也體現出新《辦法》對以工代賑堅守“賑”的初心,推動受賑濟者由“力工”變“技工”、由“零工”變“常工”,掌握了技能還可以參與到其他項目中去,讓以工代賑真正成為“造血式”幫扶的“助推器”。
現實中,有些人利用各種碎片化信息對政策過度解讀甚至誤讀,造成互聯網“政策焦慮癥”的蔓延,不利于政策信息的正確傳達。以工代賑是一個系統龐大的工程,在給政策正本清源的同時,還要有一套監察、監管的措施,保障執行層面不跑偏、不變形,嚴格保證這些資金能夠真正惠及它應該惠及的人群,真正起到托底民生、促進發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