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下達2023年第一批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涉及11個廳局共28項標準,包括強制性標準1項,推薦性標準27項,涵蓋碳達峰、生態環保、低碳生活、交通運輸、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政務服務等領域。
省局將按照“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要求,與省級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協調,督促起草單位廣泛聽取意見,確保標準的質量和水平,按時完成標準制修訂任務。同時,嚴格控制地方標準的研制周期,未按時完成任務的,將按程序延期或終止。
第一批共28項!都有哪些計劃?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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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省共發布地方標準1125項(含長三角12項)。其中,農業561項、工業133項、服務業74項、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357項;強制性51項,推薦性1074項。
下一步,省局將公布2023年度立項指南,向社會征集地方標準需求,加快重點領域和方向的地方標準供給。
來源 | 省局標準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