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23年第1號國家標準公告,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基金小鎮、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央財經大學、清華大學等單位共同起草的《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術語》和《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框架》兩項推薦性國家標準發布實施。兩項新國標的出臺和實施填補了我國金融風險防控標準化的空白,將為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提供原則和通用性指南。
據悉,《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術語》是中國首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術語的基礎性標準,以國家標準的形式規范了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相關術語,包括金融機構術語以及風險管理術語;《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框架》在全國范圍內首次提出了以風險治理架構、風險管理策略、風險偏好、風險限額、壓力測試、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等要素為組成的風險管理框架,以國家標準的形式規定了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基本要求、風險管理原則、風險管理框架。
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兩項國家標準的發布實施將從頂層設計方面解決我國金融風險防控標準缺失的問題,為我國金融機構規范風險管理,提升金融風險防控能力提供支撐和指導。
北京基金小鎮作為兩項國標的主導起草單位,國家標準委批復的唯一國家級基金機構服務標準化示范,將在示范建設中積極推動兩項國家標準的宣貫和實施,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