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舉行主題為“標準共建 質量共治”的電動自行車安全守護行動啟動儀式,現場發布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技術規范》團體標準。
據悉,廣州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超500萬輛,其中,使用鉛酸電池和鋰電池的電動車數量約各占一半。超250萬輛保有量的數據,讓廣州成為全國鋰電池電動車第一大城市。為進一步促進電動自行車車用鋰離子電池質量水平提升,在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的提議推動下,廣州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牽頭會同廣東質檢院及相關單位編制了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技術規范》團體標準,該團體標準在國家推薦性行業標準的基礎上,并結合廣州實際,重點對電池安全指標進行補充和規范,為提升廣州市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質量安全水平提供了依據。據介紹,目前全國針對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只有一個行業性的推薦標準,但因為氣候、氣溫、濕度等因素,該推薦標準并不完全適用于廣州。新出臺的團體標準突出高溫天氣適應性,結合廣州地區的高溫天氣,增加電芯高溫外部短路、電芯及電池組熱濫用等涉及高溫使用的項目;將熱失控項目的觸發條件改為更符合實際使用情況的熱觸發。考慮到隨使用時間增加,電池組保護板元器件老化損壞、保護功能下降的情況,新出臺的團體標準對“循環壽命”項目要求每100次充放電后,進行一次電池組保護電路的保護性能考核。同時,突出對電池組的安全性管理,增加了過充電、外部短路等電池組安全項目,提高了電池組安全性能指標;增加了溫度報警和預警、過電壓預警、數據上傳等項目,加強了對電池組管理系統的安全保護功能。
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呼吁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生產企業要主動對標高標準的要求,積極參與并執行《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技術規范》團體標準,提升電動自行車車用鋰離子電池質量水平。同時也希望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生產、銷售單位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加強企業全員質量安全教育培訓,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自查,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確保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和電池質量合格,不銷售非正規渠道來源、“三無”產品,不得為出廠后改裝提供任何形式的便利,不搞面上產品合法出廠銷售,背后非法改裝“兩張皮”,并主動向消費者進行正確購買和安全使用提示。
——來源 | 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