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含北斗衛星導航系統(以下簡稱“北斗系統”)標準和建議措施的《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0最新修訂版正式生效。這標志著北斗系統正式加入國際民航組織(ICAO)標準,成為全球民航通用的衛星導航系統。
北斗系統是中國著眼于國家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主建設、獨立運行的衛星導航系統,也是聯合國認可的四大全球衛星導航系統之一,已服務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用戶。北斗系統民航國際標準化工作是其全球民航應用的基礎。ICAO需對北斗系統建設過程中所能達到的功能和性能進行驗證,確認北斗系統滿足提供全球民航應用的要求,以及與其他衛星導航系統的兼容互操作性等要求,最終根據驗證結果,在其現有標準文件中加入北斗系統相關技術標準和建議措施。
民航局于2010年在ICAO第37屆大會上正式提交了北斗系統進入ICAO標準的申請,并與中國衛星導航系統管理辦公室共同組織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空地一體新航行系統技術全國重點實驗室等產學研用單位組成工作團隊系統推進相關工作,十余年間歷經28次工作會議、50余次技術討論、提交百余份技術文件、答復問題2000余項,經過ICAO技術專家組審查、空中航行委員會審查及理事會審議,最終成功推動北斗系統標準和建議措施加入ICAO標準。北斗系統成功通過ICAO相關技術驗證,也充分證明了其提供全球各行業導航服務的能力。
近年來,民航局積極部署推進北斗系統民航應用工作,建立了北斗系統民航應用專項工作機制,主要工作覆蓋了北斗系統的國際標準化以及運輸航空、通用航空應用等領域。此次北斗系統設計、運行團隊和國內航空工業界代表對于國際標準化工作的全程參與,加深了各方對于北斗系統民航應用要求的理解,也將有利于推進北斗系統在民航領域的市場化、產業化、國際化應用。
來源 | 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