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浙江省政府同意,現將浙江省第一批雄鷹企業名單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快建立完善工作體系。
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把實施“雄鷹行動”作為打造世界一流企業、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加以推進。省經信廳要牽頭抓總,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等省級部門要協同發力,共同抓好統籌協調、政策扶持、精準服務和監測考評等工作。各有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標打造世界一流企業有關要求,加快建立完善推動雄鷹企業發展成長的工作體系,夯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
二、加快完善目標政策體系。
各有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省制高辦協調省級有關部門配合,對標世界一流制定落實雄鷹企業發展任務書,明確企業發展任務目標,“一企一方案”集成實施一批精準扶持政策,發揮產業鏈“鏈長+鏈主”、“重要事項直通車”等機制作用,形成省市縣統籌的企業政策和服務體系。
三、對標推動雄鷹企業成長。
各級、各部門要合力推動雄鷹企業壯大規模、提升質效、加快創新,打造一流的核心競爭力。推動雄鷹企業根植浙江、壯大總部,支持企業以全球視野有序合理布局產業鏈供應鏈,提升國際競爭力和全球市場影響力。加快建設優質上市公司、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等企業梯隊,壯大雄鷹企業培育基礎。推動雄鷹企業更好發揮鏈主作用,構建高水平產業鏈供應鏈生態體系,實現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