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專利法實施細則)近日發布。記者從12月2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獲悉,為嚴格落實專利法實施細則,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同步完成《專利審查指南》《關于施行修改后的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審查業務處理的過渡辦法》等4部配套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制修訂工作,將于2024年1月20日與專利法實施細則同時生效實施。
據介紹,上述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在便利申請人和創新主體、加強新領域新業態的保護、與專利國際規則銜接等方面作出規定。
在持續優化專利申請審查流程方面,認真落實相關制度安排,為申請人和創新主體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明確誠實信用原則在專利審查各環節的適用;具體規定了援引加入、優先權恢復、增加和改正、局部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補償、專利開放許可等制度的審查和處理規則;擴展了專利權評價報告提出的主體和時機,簡化提交方式和辦理手續等。這些措施都將進一步提升專利制度的便利性,增強創新主體利用專利制度的獲得感。
為著力發揮專利制度在促進科技創新和新產業新賽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相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積極回應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領域產業發展訴求,修改有關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審查標準,促進專利質量提升,切實加大對新業態新領域的專利保護力度。明確中藥領域發明專利申請審查標準,進一步加強對中醫藥創新的引導和保護,促進中醫藥產業傳承精華和守正創新,加速中醫藥振興發展。
在進一步銜接國際規則方面,對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在《專利審查指南》中設專章,進一步明確外觀設計國際申請的相關審查規則。針對專利法實施細則新增的優先權恢復和援引加入等制度,細化審查操作流程,推動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與國際條約平行互動,助力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
——來源:中國市場監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