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法》(1988年)要求在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情況下必須制定企業標準,但2017年新修訂的《標準化法》刪除了這一條,并規定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制定企業標準。請問目前情況下如果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任何可用標準情況下,生產企業是否還必須制定企業標準?或者企業根據自身情況認為自己的產品不需要任何標準的,也可以不制定企業標準?。
答您好!留言收悉,針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企業應當公開其執行的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團體標準或者企業標準的編號和名稱;企業執行自行制定的企業標準的,還應當公開產品、服務的功能指標和產品的性能指標。國家鼓勵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通過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企業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其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企業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因此,企業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并公開其執行的標準,在沒有現行相關標準的情況下可根據需要自行制定企業標準。
您好!
根據《GB/T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 標準的結構和編寫標準》第一條范圍:適用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其他標準可參照適用。“參照適用”,因此可理解企業標準的結構和編寫非強制必須按照GB/T1.1。
但是,根據《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企業標準的編寫和印刷,參照國家標準GB1《標準化工作導則》的規定執行。”因此理解企業標準的結構和編寫必須按照GB/T1.1。
請問:1)如果沒有完全按照GB/T1.1編寫,這樣的企業標準是否需要做進一步整改?2)如果不是必須按照該標準編寫企標,那么是否可以將國外的產品技術文件翻譯成中文后直接公示為企業標準?
答您好!
1.企業標準在編寫時未按照GB/T 1.1《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 標準的結構和編寫標準》并不必然導致該企業標準無效或違反《標準化法》,但通過參照使用GB/T1.1、GB/T20000系列和GB/T20001系列等國家標準,有助于企業形成高質量的標準化文件,有利于企業的發展。
2.企業編寫企業標準時,在符合相關參考或者引用材料的知識產權政策前提下,可以將相關內容編制進入企業標準。建議企業標準在編寫時參照GB/T 1.1的要求。
1、我司旗下有多個分子公司,企業標準的起草單位可以是多個分子公司單位么?此外,可否僅用一個分子公司名義公示。2、產品包裝袋的生產地址必須與公示的產品企業標準的起草單位一致么?
答您好!
1、企業標準的起草單位由企業根據需要自行確定,可以是多家單位;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主體應與自我聲明公開執行標準的主體保持一致。
2、在產品包裝袋上的標識信息應符合《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標準化法》并未對“產品包裝袋的生產地址與公示的產品企業標準的起草單位的一致性”進行規定。
對于已經制定的國家推薦性標準的產品,推薦性標準中對產品的相關技術參數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企業是否可以制定低于推薦性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如果已經制定了這樣的企業標準,該標準是否有效,按照該標準生產的產品是否合格,企業是否要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
答您好!根據《標準化法》第二十一條有關規定,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國家鼓勵企業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企業標準。因此,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低于推薦性標準的技術要求并不必然導致該企業無效或違反《標準化法》。另外,企業生產的產品質量需要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要求。
問近日,有本區洗衣液廠咨詢,欲制定洗衣液產品企業標準,增加產品的技術新要求,降低活性物質成分,以應對市場的激烈競爭。此動機被我局批評。工廠緣由是在網上看到有類似的企業制定了相應的標準。經查詢標準公示平臺,確有企業公示的洗衣液產品標準技術指標低于QB/T1224之規定。
答您好,根據《標準化法》第二十一條相關要求,國家鼓勵企業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企業標準。因此,企業制定企業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低于推薦性標準的情形,不屬于《標準化法》鼓勵的范疇。根據《標準化法》第三十二條相關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對于留言描述的同類問題,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可對企業進行提醒和指導,引導其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的企業標準。
企業標準管理辦法中規定企業標準有效期為三年,后來該標準廢止了。標準化法中未規定企業標準有效期,請問現行有法條對企業標準的有效期有相關規定的嗎,如果沒有的規定的話,企業標準只要不廢止是否是就是永久有效的?
答您好!根據《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相關規定,國家實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當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產業政策作出調整或者重新規定,或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發布實施,或企業對相關產品進行了工藝改進和技術改造、對相關服務進行了改進,或企業標準所引用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修訂等情形發生時,企業應當對其制定的企業標準及時開展復審。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關于各省市在地方性法規或地方政府規章中涉及企業標準有效期相關規定的問題,請咨詢當地法規或規章的制定部門。
問您好,請問一下,2018年國家實施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那么1990年發布的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還適用么?關于企業標準的有效期怎么理解呢?是按照之前的管理辦法3年一復審,還是按照新的國家標準化法沒有明確強制要求呢?
答部門規章的規定和法律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上位法優先下位法的原則,應當優先執行法律規定。企業標準的有效性由企業確定并負責,沒有法定的有效期。
我們公司這邊編寫了一個企業標準,企業標準現在還需要向政府部門備案嗎,如果需要的話備案流程是怎么樣的。如果不需要備案的話,企業標準公開的流程是怎么樣的。請告知一下,謝謝。
答您好!根據《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相關規定,國家實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國家鼓勵企業標準通過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因此,企業可以登陸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域名www.qybz.org.cn),按照平臺流程指引完成注冊并自我聲明公開所執行的標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總局領導您好,標準化法中規定,鼓勵企業通過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對企業標準進行公示,企業標準的公示不是必須通過該平臺公示的。實際中,個別企業為了逃避監管,在自己的網站公示了企業標準,并與平臺公示的標準文本不一致。這種情況下以哪個公示為準?有什么法律依據嗎?另外,企業會根據監督抽查的情況在平臺修改公示的文本,使監督抽查結果由不符合企業標準變為符合最新的企業標準,這種情況,如何判定企業產品的合格情況?感謝專家和領導解答。
答您好!(1)根據《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相關規定,國家鼓勵企業標準通過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根據《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相關規定,企業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企業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不論企業通過哪種方式公開標準,均應保證、提供的服務與所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保持一致。根據《標準化法》第三十六條相關規定,企業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其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2)為避免出現企業根據監督抽查的情況在平臺修改公示的文本進而規避檢查的情況,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對企業進行的標準修改操作均有時間標記,監管部門可根據時間記錄進行比較和判定。
您好,我是認證機構,認證過程中用到的企業標準,需要公開產品,服務的功能指標和產品的性能指標。公開的話是否可以在我們的官方網站公開?
答鼓勵企業通過國家統一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自我聲明公開。通過其他渠道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的,應當在國家統一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明示公開渠道,并確保自我聲明公開的信息可獲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一、當企業執行客戶提供的明確的技術要求時(即客戶定制產品),是否需要參照相關的推薦性標準制定“企業標準”,并公示?
二、當企業執行某標準的部分要求時,應如何公示?
答1.《標準化法》規定,企業執行自行制定的企業標準的,應當公開產品、服務的功能指標和產品的性能指標。國家鼓勵企業標準通過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企業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其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企業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企業執行某標準的部分要求時,應該制定新的企業產品標準,并依法開展自我聲明公開。
2.企業為特定客戶生產的定制產品可按照雙方合同約定的產品標準或者技術要求執行,相關產品未通過市場向不特定顧客銷售的,該合同約定執行的產品技術標準或者技術要求可以不實施自我聲明公開。
1.首先點擊主頁右上角企業登錄入口
2.輸入注冊好的用戶名和密碼點擊驗證后登錄
3.點擊新增標準
4.根據所執行標準的類型,選擇紅框中相應的類別,此處為企業自己制定的企標為例。
5.輸入標準名稱和標準標號6.點擊增加產品,根據企業自身產品的屬性填寫產品名稱→產品型號(可以是所有型號或者具體特定型號)和產品分類。
7.點擊選擇文件,上傳PDF格式的標準文本
8.以上信息填寫完成,經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
9.勾選紅框中的內容,再次檢查無誤后點擊提交,即可完成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