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2月27日訊(記者 鄭亞麗)打造民營經濟總部高地,浙江出新招。26日,記者從省經信廳獲悉,日前印發的《浙江省加快打造民營經濟總部高地工作方案(試行)》提出,到2025年,培育省級民營經濟總部領軍企業100家、民營經濟總部集聚高地20個;到2027年,浙江民營經濟的總部能級要顯著躍升,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民營經濟總部高地。
《工作方案》明確,以培育民營經濟總部企業、打造民營經濟總部領軍企業、建設民營經濟總部集聚高地為三大抓手,培育發展根植浙江、布局全球的民營經濟總部企業,打造總量大、能級高、環境優、國內外影響力顯著的民營經濟總部高地。
對于民營經濟總部集聚高地,浙江設定了門檻。營業收入(銷售收入)超過10億元的總部企業10家(含)以上、領軍企業3家(含)以上且特色明顯的縣(市、區),可以建設“民營經濟總部集聚高地”。
在建設民營經濟總部集聚高地上,浙江還注重培育區域特色優勢。比如支持杭州和寧波圍繞數字經濟、先進制造業等建設全球一流的綜合性民營經濟總部集聚高地。
此外,浙江還將推動有條件的縣(市、區)聚焦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國際貿易服務等產業優勢和浙商僑商等地方資源,在政策、服務和生態體系方面開展突破性探索,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的民營經濟總部集聚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