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為灣區標準
“灣區標準”的全稱是“粵港澳大灣區共通執行標準”,指經粵港澳大灣區相關方共商確認,在區域內實施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等各類標準。打造全領域的“灣區標準”,是推進“灣區通”工程的重要載體,也是推動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標志著粵港澳三地的融合發展邁上更高水平,從“個案探索”階段進入“可復制推廣”階段。
“灣區標準”是非強制性標準,有兩種生成方式:一是制定形成,在大灣區沒有統一或互認標準的,由粵港澳三地共同制定,經確認后納入“灣區標準”清單。二是采信形成,對已有且適宜在大灣區實施的標準,經確認后納入“灣區標準”清單。
二、灣區標準分布領域
“灣區標準”以大灣區高共性、易融合的重點民生領域為切入點。首批“灣區標準”,涵蓋粵菜、中醫藥、交通、養老、物流等25個領域,共有110項標準,已有628家企業事業機構參與研制,聲明使用單位共748家,其中港澳169家,還將進一步拓寬。首批“灣區標準”緊貼大灣區共同發展需求,由粵港澳三地技術實力較強、影響力較大的社會團體、科研院所和企業共同研制,科學性、適用性較強。
三、灣區標準主要政策
2019年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有14處提及“標準”,涵蓋“對接高標準貿易投資規則”“營造高標準的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多個方面。粵港澳大灣區具有“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法律制度”的特點,相比基礎設施的“硬聯通”,標準等規則機制的“軟銜接”更加復雜,推動難度更大。
“灣區標準”要符合內地與港澳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要求以及產業發展政策。早在2011年,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與香港創新科技署、澳門經濟局共同成立粵港標準專責小組和粵澳標準專責小組,積極探索粵港、粵澳質量標準化合作。從探索標準化合作到發布首批“灣區標準”,經過了12年的時間,其中醞釀磨合的艱辛程度可見一斑。
四、灣區標準發展優勢
“灣區標準”是大灣區市場充分發展的產物,源于市場,成熟于市場,然后為三地相關部門所聯合研究、制定、推廣,再起到引領市場的作用。
香港具有世界一流的檢測認證水平,在國際市場上得到廣泛認可。多年來,香港的檢測認證機構受海外購買商的委托,為大灣區內地城市制造的消費品提供大量檢測服務,包括兒童用品、電子產品、紡織品及建筑材料等。首批“灣區標準”清單中,58項標準是由港澳相關單位牽頭或共同牽頭編制,牽頭單位包括香港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香港理工大學、香港飲食業職工總會、澳門市政署、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等多家單位,凝聚了港澳多方智慧力量。“灣區標準”的推廣將降低許多行業或領域的認證檢測成本,促進大灣區市場要素的流動。
五、灣區標準的技術程序
“灣區標準”的技術管理程序極為嚴謹,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邀請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等4家國家級標準化研究機構,連同粵港澳三地權威專家,經過嚴格的技術審查形成標準初稿,由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通報香港特別行政區工業貿易署、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共同確定。高水平和國際化的指標要求將引領提升大灣區產品、服務、工程、環境質量,構筑全球創業創新高地,形成宜居宜業的高品質生活圈。下一步,“灣區標準”將進一步探索向國際標準轉化或互認路徑,并以“灣區標準”帶動大灣區裝備、產品、技術和服務“走出去”,推進標準制度型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