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中國標準化》之《淺析標準的特性與標準化的特性》,作者:許欽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二級巡視員、標準化處處長。
標準既是標準化活動的成果,又是開展標準化活動的依據,是標準化的核心。標準的特性可從科學性、規范性、制度性、契約性、目的性、語言性、系統性、專業性、權威性九個方面來認識。
一、科學性。標準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為基礎,是人們對事物真理性的認識和提煉。客觀、真實、可驗證是對標準的基本要求,科學和適用是標準的生命線。標準化是制定標準和實施標準的活動,標準的科學性決定并反襯出標準化活動的科學性。任何主觀臆斷、任何高大上的主張如果沒有科學實證,都不能成為標準,否則只能結出偽標準化惡果。
二、規范性。簡言之,標準是規范性文件,標準化是建立規范化秩序的活動。實現規范化的方法手段有多種,標準化主要是在事物微觀技術層面建規范。人們常常將標準和規范兩個概念并列使用,其實在制度規范體系中,標準只是一部分,處于最底層,是實現事務簡化、統一、優化、協調深層次的規范,為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奠基。標準規范是經科學實證并協商選擇確定的,相較于行政類規范,更具客觀性和穩定性。
三、制度性。標準是國家基礎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是制度體系的組成部分,它承接戰略、規劃、政策、法規等宏觀制度,在微觀領域和操作層面對具體對象提出精細、專業的技術性要求,創制出事物的底層制度規則。所以標準化是制度化的一種表現、一個部分,是良好秩序的深層構建,也是制度化的、法治化的微觀延伸。標準這種基礎制度,可以構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底層邏輯。標準制度性開放,業已成為高水平開放發展的新通道。
四、契約性。制定標準要經協調一致,形成共同使用、重復使用的規范性文件,猶如契約的訂立。一般地講,采用標準是自愿性的,采用標準意味著遵從或者踐行這個契約性文件。標準化的根本目的在于簡化和協調矛盾沖突,建立最佳秩序。現代標準化讓現代社會復雜的系統和細密的社會分工能夠建立起有效協作,是社會化大生產不可或缺的契約化治理工具。
五、目的性。目的性是標準制定的基本原則。實施標準是為了達成一定的目標,讓發展符合預期。開展標準化活動,即是用標準來解決現實問題或者潛在問題,強調以目標為導向、以問題為牽引、以需求為驅動。標準化對象包羅萬象,不同標準內容上千差萬別,但都有明確的目標指向,都是為實現目標而對要素和過程進行約束、規范和指引。標準化本質是有目的的管理活動。
六、語言性。標準具有技術和規則二重性,是知識、技術、方法、經驗的載體,同時為知識、技術、方法和經驗的傳播、實施、推廣和更新發展奠定基礎。計算機用標準代碼運算,產品質量信息用標準表達。標準一旦生成,就成為技術傳播交流的語言。全世界都可以利用標準進行認知、生產、貿易方面的溝通交流。國際標準是國際通用語言,這已形成全球共識。
七、系統性。近代標準化源于社會化大生產對技術制度規則的需求,現代標準化正是以系統論的觀點來觀察和識別影響事物發展變化的各個要素,研究對要素及其結構的控制,建立解決復雜問題的標準體系,以系統協調、結構優化為目標規范各方的行為和結果,從而獲得整體上的良好秩序和最佳效益。缺乏系統性思維的標準,不符合現代標準化要求,是新型標準體系建設重點解決的問題之一。
八、專業性。標準引領、規范和賦能行業建設發展,作為技術規則,其權威建立在專業性、科學性基礎上。標準代表著先進與合理,人們信奉“符合標準才是對的”。標準化活動是將標準化原理和方法運用于標準化對象的過程,標準化自身不是一個獨立行業,離不開標準化對象這個“宿主”。我們講的標準化建設,實際上是指標準化在各行各業的推廣應用。可見,標準化實質是專業化治理,是專業領域建設的一部分,不具備相應領域的專業知識、技術和經驗,不深刻理解標準化的原理和方法,難以編制出科學適用的標準,也難以正確應用和實施標準。從學科專業角度看,標準學屬于典型的交叉學科。
九、權威性。標準建立在科技成果和實踐經驗上,可以說,標準是將成熟技術和成功經驗結晶形成的技術制度、管理制度。標準制度的優勢是能夠不依賴權力因素,而以其科學適用性樹立自己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不執行產品服務標準,產品或服務就難以被市場接受;不執行過程方法標準,就難與上下環節協作。遵照標準做意味著正確采用標準意味著合作,如企業和服務組織導入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并通過認證向社會宣傳,正是借助了標準的權威性來建立和傳遞信任。標準的權威性與發布機構緊密相關,不同國家和地區常常有自己的標準體系,因為標準作為一個國家的技術基礎和微觀制度,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某種意義上反映著國家、地區治理權力和專業化治理水平。
信息來源:學習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