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特性、重要特性(以下簡稱關重特性)和關鍵件、重要件(以下簡稱關重件)的控制是裝備研制生產過程中質量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很多朋友因為不理解就有很多困擾,甚至出現“過度困擾”的情況。前一段,有朋友和我探討:“關重件能不能外協外購?”的問題,這里負責任的說一下,關重件也是產品一種形態,外協外購等方式同樣適用,只不過在外協外購過程中需強化過程質量管控,以確保關重件的質量特性滿足要求。今天,我們就一起來說說關重件外協外購管控的話題。
一、定義和內涵
在說關重件外協外購管控的問題之前,還是要把相關的定義和內涵搞清楚。從相關的國家軍用標準出發, 關鍵件、重要件相關的概念可以分為三類:特性類、產品類和過程類,以下分別進行介紹。
1.1 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
特性類概念是針對特性的,包括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 關鍵特性是指如果不滿足要求,將危及人身安全并導致產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務的特性 (兩個標準:一是不能完成主要任務,二是危及人身安全)。 重要特性是指如果不滿足要求,將導致產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務的特性 (一個標準:不能完成主要任務)。
明確了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的概念,我們再回溯源頭,為什么要識別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呢?管理學上有個帕累托原則,是指結果的80%都是基于20%的工作,而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就是這關鍵的20%,只要做好這20%特性的控制,產品質量基本也就沒問題了,所以,識別是為了更好的控制。為了控制這20%的特性形成過程,且對特性值進行100%檢驗, 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最終一定要落在具體的特性值(如尺寸、重量、表面粗糙度等)上,不能是某項宏觀的功能 。試想,如果把一個分系統的功能(如導航)定為關鍵特性或重要特性,對導航功能的形成過程進行嚴格控制和100%檢驗的范圍就非常大了,工作量可想而知,也就失去了關鍵少數的意義。
1.2 關鍵件和重要件
產品類概念是針對產品的,包括關鍵件和重要件。 關鍵件是含有關鍵特性的單元件。重要件是不含關鍵特性,但含有重要特性的單元件。單元件是指構成產品的基本單元,可包括零件、固定連接件(如焊接件、膠接件等)、為完成某種功能而不可分開的初級裝配件。
從定義上看,關鍵件和重要件都指向了單元件,也就是說, 關鍵件和重要件都是針對不可拆分的零件、固定連接件和初級裝配件等,不包含部件、組件、產品、分系統、甚至系統。 這是因為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最終一定落在具體的特性值上,而這些具體的特性值一定對應著單元件的加工、裝配、調試等具體環節,所以關鍵件和重要件應該是零件、固定連接件和初級裝配件。
有點意思了,既然關鍵件、重要件只能是零件、固定連接件和初級裝配件,那么針對一個大系統的特性分析,可以明確出系統的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也要明確特性值),但這些特性值是與分系統或設備相關的,無法定位到單元件,所以無法確定關鍵件和重要件。怎么辦呢?總體單位把識別出的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依次傳遞給分系統、設備單位,這些單位把總體單位識別的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進一步分解細化,直至對應到單元件的某個具體特性,也就能確定最終的關鍵件和重要件了。因此,GJB 9001的正文的8.3.5條款中,將“關鍵件(特性)”、“重要件(特性)”放在一起來講,而沒有將兩者嚴格分開,因為有些情況下我們只能明確到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而不能明確到關鍵件和重要件層級。
1.3 關鍵過程
過程類概念是針對過程的,包括關鍵過程(敲黑板,國家軍用標準中沒有重要過程的說法)。 關鍵過程(也稱關鍵工序)是指對形成產品質量起決定作用的過程,一般包括形成關鍵、重要特性的過程;也包括加工難度大、質量不穩定、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過程等 。
這三類概念不是相互獨立的,它們之間有關聯,并且其確定過程有一定的邏輯關系(下圖)。通過特性分析,明確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再依據選定的檢驗單元確定關鍵件和重要件;綜合考慮關鍵特性/重要特性形成過程和生產加工過程,通過工藝審查確定關鍵過程。
二、關重件外協外購的過程
說清楚了三類概念,再看關重件的外協外購,實質上,關重件的外協外購過程與一般件的外協外購過程是一致的,只不過在具體環節中增加了特點的要求,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 )外協外購需求評審:當關重件需要外協外購時,企業應進行外協外購過程評審,設計師、質量師、工藝師等相關人員參與,顧客要求控制的產品應邀請顧客或顧客代表參加,評審內容包含外包的必要性、外包的技術條款、關鍵監控節點及要求等條款,并形成評審記錄;
2 )供方選擇:關重件外協外購供方應在《合格供方名錄》內選擇,并優先在年度供方評價中評級較優的合格供方中選擇。另外注意兩點: ① 要求供方提供關鍵件和重要件執行GJB 909A-2005《關鍵件和重要件的質量控制》的相關規定,側面反映企業對關重件的控制力度; ② 供方一旦確定,盡量不要更改,實行定點采購。 敲黑板,關重件的外協外購要選擇一些規范的規模企業,連關重特性、關重件是什么東西都搞不清的企業千萬不要選擇,除非你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對其進行指導和控制;
3 ) 簽訂合同并明確質量控制要求:在與供方簽訂合同時, 一定要將關鍵特性(件)、重要特性(件)的信息向供方傳遞,作為供方開展特性分析和識別關鍵過程(工序)的輸入(敲黑板,這部分內容很多企業的操作都不規范) ;明確具體的技術要求、質量要求、過程控制和驗收要求;
4 )外協外購過程監督:對于外協過程,按合同、技術協議、質量控制要求中明確的過程控制節點和控制要求實施監督,顧客關注的采購或 外包過程 邀請顧客共同監督,具體內容放在第三章節詳細說明; 外購過程則相對簡單,重點放在供方選擇和入廠檢驗兩個環節即可,對于代理商重點關注代理資質、采購周期以及售后服務情況;
5 )入廠檢驗:當關重件為外協外購產品時,入廠檢驗要加嚴控制,入廠檢驗大綱需經相關人員評審確認,對關重特性實施百分之百檢驗,記錄實測數據。 根據GJB 467-88《工序質量控制要求》,建議將關重件外購外協入廠檢驗工序設置為關鍵過程(工序)。
三、關重件外協的過程監控點
關重件作為一種外協產品,除了遵守一般外協產品的過程監控內容(詳見《外包質量要求和外包過程監控》,本文不再贅述)之外,還需要根據GJB 909A-2005《關鍵件和重要件的質量控制》的要求,從設計、生產、檢驗與試驗、不合格品控制幾個方面進行強化控制。
在設計方面,參與供方設計評審,對《特性分析報告》、《關重件項目明細表》進行把關(也可以會簽確認);對關重特性的更改,要求供方報企業審批;對設計文件和工藝文件的關重特性(件)標識,結合其他工作進行檢查。
在采購方面,要求供方提供關重特性形成相關的配套供應商名錄,實施定點采購;供方應將相關的質量要求逐項傳遞或分解給次級供方并實施有效控制;明確關重特性要求并落實相應控制措施。
在生產方面,參與供方工藝評審,對《關鍵過程(工序)明細表》、《關鍵過程控制工藝規程》進行把關(也可以會簽確認);對關重特性的加工方法、手段以及檢驗方案的更改,關重件使用代用材料時,報企業審批;對“關鍵過程三定表”、首件“三檢”記錄、過程參數監測記錄等,結合其他工作進行檢查;必要時,對關重特性的加工過程能力進行驗證。
檢驗和不合格品控制方面,參與《關重件(特性)過程檢驗規范》、《關重件試驗大綱》的評審,關注關重特性是否經過100%檢驗;對檢驗記錄、試驗記錄、首件三檢記錄,結合其他工作進行檢查。對重件特性超差的產品辦理讓步接收時,要報企業不合格品審理組織審批,關鍵特性不允許超差使用。
四、關重件外協外購的風險
1 )關重件質量不滿足要求的風險
關重件外協外購了,但質量責任沒有轉移,企業(而不是供方)仍然是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者 。但關重件的外協外購給產品質量帶來了更多的不確定性,比如:企業的質量(或關重特性)要求傳遞不到位或不及時、供方對企業要求不理解、供方對企業要求執行不到位、企業對供方過程監管不嚴格、企業入廠驗收不全面等因素,都可能為關重件最終的質量帶來不利影響,增加企業的質量風險。
2 )合同條款不完善帶來的法律糾紛風險
一方面,裝備質量實施終身責任追究制,在判定質量責任時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材料;另一方面,很多企業的合同模板相對簡單,對供方的要求多采用口頭溝通方式;這就導致,如果因關重特性原因導致嚴重、重大質量問題時,面對質量追責很難提供充分的證據材料,所以,沒有按合同辦事的習慣,合同條款的不完善就會給企業帶來非常高的法律糾紛風險。
3 )企業競爭力下降的風險
關重件因其對裝備質量影響較大,很多與企業的核心產品或核心競爭力直接相關,如果長期將關重特性的制造、甚至設計也外協給供方,外協過程中疏于管控會讓企業人員能力不足,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下降,相反,外協后供方力量不斷增強,成為有更多選擇權的供方,甚至可能為企業的競爭對手供貨,從而使企業面臨喪失競爭優勢的風險。
4 )對外包方控制下降的風險
將一些關重件業務長期交給一兩家實力強大的供方,可能存在著受其控制的風險,供方在深度介入后,通過多種方式逐步明白企業的運營,可能具有了與企業討價還價的能力。同時由于重選供方成本太高,協作過程中單一供應商和提高價格的事例也是經常出現的,所以,開始有必要多選擇幾個供應商,有意分散一些工序協作,也是增強企業控制力,降低風險發生的有效辦法。
5 )信息泄露的風險
外協外購時,企業與供方在合作過程中透漏部分企業的信息是必然的,這些信息包括企業文化、團隊建設、產品技術創新、經營理念、競爭對手情況、市場需求和發展趨勢等一系列與保密、特色有關的內容,一旦泄漏將給企業帶來難以預料的后果。
除上述存在的風險外,還有外協外購服務質量下降,溝通與反饋不暢,供方鎖定,對供方依賴性增強,企業內部不穩定等風險,需要企業采用風險思維,在事前認真分析評估,并制定相應的風險應對措施。
五、三個問題的說明
1 )傳遞給供方的應該是關重特性還是關重件?
一方面,從概念和內涵維度看,關重件相關的概念分為三類: ① 特性類,包括關鍵特性和重要特性,這是特性分析后的成果,是所有概念的基礎; ② 產品類,包括關鍵件和重要件,是單元件; 為什么要對關重件進行控制,因為它們是關重特性的載體 ; ③ 過程類,包括關鍵過程(或關鍵工序), 敲黑板,在國家軍用標準中沒有“重要過程”或“重要工序”的概念,但在部分行業(如航空行業)有重要工序的概念(本文暫時不予考慮); 為什么要對關鍵過程進行控制,因為它們是關重特性的形成過程 。所以,從概念和內涵維度看,關重特性是一切的根源,傳遞給供方的應為關重特性,即使告訴供方哪些是關重件,也要明確關重特性的要求才可以。
另一方面,從可操作性維度看,企業經過特性分析后,明確了關重特性,但不一定能夠明確關重件,畢竟關重件都是單元件層級的產品。對于分系統、設備單位可能明確關重件,但對于系統總體單位而言,更多的只能明確到關重特性,無法明確到具體的關重件,所以,在外協外購時,明確關重特性總是可行的,明確關重件有時行不通,傳遞給供方的應該是關重特性。
綜合以上,傳遞給供方的應為關重特性,即使明確并傳遞了關重件,也必須明確關重特性的內容。
2 )有沒有必要把關重件的入廠檢驗過程設置為關鍵過程?
在GJB 467-88《工序質量控制要求》的3.3關鍵工序定義中,把“關鍵外購器材入廠驗收工序”納入關鍵工序的范疇,考慮了兩方面因素: ① 外購器材多為供方成熟產品,企業過程控制力度較弱; ② 關鍵外購器材對產品質量的影響較大,所以把入廠驗收工序納入關鍵工序范疇,強化關鍵外購器材的質量把控力度。
目前,對于大部分企業來講,對供方的過程控制力度都不是很強,好的企業通過參與方案等各類評審,組織二方審核等方式實施過程控制;差的企業簽了外協外購合同后就放手了,坐等入廠驗收。
鑒于這種情況,同步考慮關重特性對裝備質量的影響程度,小編建議將關重件的入廠檢驗工序都作為關鍵工序,一方面針對特性分析識別的關重特性是一個閉環,更重要的是強化了對關重特性的過程質量把關力度。
3 )供方額外識別的關重特性企業還需要關注嗎?
企業傳遞給供方兩個重要特性Z101和Z102,供方結合自己產品的特點,在企業傳遞的Z101、Z102的基礎上,又識別出一個重要特性 Z103 ,企業針對這三個重要特性需要怎么控制呢?回到企業自身角度,Z101、Z102是企業識別的重要特性,需要按照重要特性進行標識和控制,Z103對供方而言是重要特性,但對企業而言是一般特性,所以不需要特別關注,按照一般特性控制即可。
六、最后的話
綜合以上,一方面,關重件是產品的一種,是能夠進行外包外協的;另一方面,關重件作為一種特殊的產品,在通用外包外協的基礎上,還需要在選擇供方、簽訂合同、過程監控、入廠檢驗等環節增加額外的控制內容,同時充分考慮并應對可能產生的風險,這樣才能真正、切實地做好關重件的外包管理工作,從而保證關重件的質量。
參考文獻:
1 )王道武《關重件和大型復雜結構件的外包管理》
2 ) GJB 909A-2005 《關鍵件和重要件的質量控制》
3 )GJB 467-88《工序質量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