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標準化管理制度回顧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于1988年實施,企業標準管理采用備案制度。2011 年我國開展了企業自我聲明工作的試點改革。在此背景下,企業產品標準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得以建立和逐步完善。2017年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明確指出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實施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隨后于2023年發布的《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進一步完善了企業標準制修訂程序,提高企業標準供給水平。
時間 | 事項 |
1988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確認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制度 |
2011年 | 工信部、原工商總局、原質監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工業產品質量企業自我聲明的實施意見》(工信部聯科〔2011〕367號),規范了企業自我聲明的定義和重要意義 |
2014年6月 | 《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明確提出“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 |
2014年12月 | 《質檢總局 國家標準委關于在部分省市開展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質檢標聯〔2014〕660號) |
2015年3月 | 國務院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加速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修訂工作” |
2015年9月 | 原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印發《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建設工作方案》,計劃在2017年全面實施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 |
2017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指出:“國家實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 |
2023年 | 《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的出臺,為企業標準化工作營造了更加優良的環境,激發企業標準化工作內生動力 |
二、企業標準化管理難題 (一)企業標準化意識有待加強。傳統企業標準化工作的思路和原則大多集中在“產品急需、問題導向”,很少在企業生存發展、市場發展、技術進步方面進行綜合考量。這導致了標準化工作缺乏系統性和全面性,標準對于企業發展的支持、保障和引領作用不足。標準對企業產品服務質量的持續提升和有效支撐較弱。一方面,由于標準貫徹執行不到位,把執行標準當作負擔,執行意識較弱,執行工作未落到實處。另一方面,相關基礎標準還不夠先進,標準還沒有成為企業價值鏈中各個環節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缺乏對標準化工作的長遠發展戰略。一些企業認為標準化工作是一項難以得到切實收獲的工作,參與標準制定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強,以科學研發和自主產權為基礎的技術標準不完善。目前,在科技創新、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等技術標準方面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寥寥無幾。 (二)企業參與標準化工作的路徑不暢通。近年來,雖然參與標準化活動的企業及人數有所增加,但由于溝通渠道單一,企業與標準化技術組織之間沒有建立長期有效的合作與交流,仍然存在信息不暢和溝通困難的問題。這導致企業往往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國內外相關行業標準化工作的動態和信息。信息不對稱也影響了企業的戰略規劃調整和競爭力的提高。部分企業未重視與標準化組織之間的有效互動,對于標準化工作的熟悉了解程度有待提高,在急需標準化信息時才去主動了解標準,探索標準化工作的途徑,但由于沒有及時參與標準化工作,導致標準化信息不能得到有效傳遞,造成信息傳遞的“斷鏈”。(三)標準化生態培育不到位。缺乏規范的標準化工作管理體系。大多數標準化工作是分散的、獨立的,往往屬于不同的領域、行業,歸屬不同部門管理,導致標準化管理工作未能有機融合。往往是企業申請標準化戰略資助時,才獲知企業參與國家、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由于無法掌握企事業單位參加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的過程,因此也無法實現系統、全面、綜合的管理與服務。標準化人才梯隊建設機制相對簡單。現階段,中小型企業中負責標準化管理工作的多為技術或質量工作兼職人員,他們的工作需要兼顧技術生產、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建設。這些人員掌握的標準化知識大多是碎片化、片面化的,同時也缺乏標準研制實操方面的經驗,因而導致已經參與過標準研制的企業還會咨詢標準制修訂的具體流程以及標準編寫的相關要求。三、企業標準化管理對策 (一)進一步強化企業在標準化工作中的主體地位。企業標準化工作定位要由“產品技術基礎”向“企業戰略支撐”轉型,強化企業標準化工作意識不僅在于鼓勵企業積極主動參與國家標準研制,還在于增強企業標準化工作的規范性,保持機構和人員的相對穩定性,加強標準研制、實施、完善的閉環管理和監督。鼓勵企業采用先進標準改進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提高標準執行程度,加大對標準的創新力度,推動科技研究成果盡快轉化為標準、轉化為生產力,推動產業整體升級。建立健全標準化管理和運行體制,廣泛動員大中小型企業積極參與標準化工作。通過政府財政政策支持,對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標準化示范試點建設,承擔標準化技術組織等標準化活動的企業給予獎勵,提高企事業單位參與標準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進一步積極培育標準化生態。加強多方聯動,推動部門、區域間合作。標準化工作是綜合性、交叉性較強的工作,涉及多個不同領域、不同行業、多個行政管理部門。標準化管理工作要由“分塊管理、多頭建設”向“統管統建、統籌運行”轉型。建立多部門標準化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形成推進標準化工作的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平臺作用,強化部門間在標準化工作中的聯合作用,圍繞中心任務、服務大局發展、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政策支持,加快標準化工作平穩有序發展。企業發展所處的節點不同、發展研究的階段不同、技術經濟的水平不同均決定了企業進行標準化工作水平的高低不同。企業應根據自身所處的層級和階段,開展標準化政策分級管理與服務。找準定位,突出人才培養的有效性,分層次、有針對性地制定標準化專業培訓計劃,建設多層次、多元化的企業標準化人才隊伍。加強標準化人才資源管理制度,創新標準化人才培養和認定機制,設立標準化工程師制度,并對突出的標準化工作人員進行適當表彰獎勵,暢通標準化工作研究人員的發展和上升渠道。 (三)進一步加強標準信息管理與服務。通過系統化、信息化的方式提升標準化工作能力,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企業參與標準制修訂水平,逐步實現“科研標準產業同步化、自主創新技術標準化、標準信息支撐平臺化、標準化服務專業化”的總體目標。充分運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為標準化管理、研制、使用搭建暢通有序的溝通渠道,形成標準常見問題數據庫,避免后續工作走彎路、做無用功,并且通過該溝通渠道及時向標準化技術組織反映,便于上層管理實時響應標準需求,提高標準的時效性和適用性。引導產業內的單項冠軍、隱形冠軍、行業龍頭等優勢企業發展多個渠道,參與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化工作,爭取從參加標準研制到參與標準研制,再到主導主持標準研制。建立企業標準化工作孵化庫,通過前期對企業標準進行評價篩選,儲備一些具有先進性、創新性的標準項目,幫助企業探索標準研制方向,輔導申報各項標準立項計劃,推動形成以標準引領產業發展的新機制。 (四)進一步加強與標準化技術組織的合作。發揮現有的技術、資金、人才優勢,結合當地產業結構特點,抓住優勢產業發展的重要節點,推動龍頭企業主動參與國際和國家標準化活動,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承擔國內外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和工作組召集人的工作,提高在標準制修訂中的話語權以及參與標準制修訂的積極性。鼓勵重點發展產業和優勢傳統產業形成科學技術聯盟,通過聯盟標準引導產業鏈上的企業加強分工與合作,逐步形成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標準化團體組織,提高地方產業整體競爭力。通過各種措施,充分發揮標準的示范效應,整合引導社會資源,加快技術積累,激活科技要素,促進自主創新,提高企業聲譽,打破技術性貿易壁壘,實現產業轉型升級,提高產品質量,為標準的社會影響力進一步擴大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和保障。
——信息來源:學習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