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實施促進實體經濟更好更快發展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決定實施促進實體經濟更好更快發展若干財政政策。
繼續加強財政政策引導,著力調動市縣政府發展實體經濟的積極性。為鼓勵地方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地方財政稅收收入,給予市、縣(市)政府地方稅收增收額一定比例的財政獎勵。
有效發揮財政專項資金和政府產業基金作用,著力激發實體經濟內生動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優化產業類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方向。加快發揮政府產業基金作用,2018年上半年,全省政府產業基金規模力爭達到1000億元以上,通過與金融資本的結合,力爭撬動10000億元左右社會資本投入實體經濟。同時,實行振興實體經濟財政專項激勵政策,在2017年至2019年,省政府每年安排18億元,擇優選擇18個縣(市、區)給予每年專項激勵資金1億元。
切實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支持企業增強創新發展能力,著力提升發展的質量和效益。落實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簡化辦理手續。嚴格落實各項清費減負政策,國家和省明確取消或停止征收的涉企收費項目,任何地方、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不得轉為經營性收費,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取。省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實現“零收費”。積極推廣應用創新券,鼓勵和推動各類創新平臺與載體為有創新需求的企業和創業者提供服務,推進省、市、縣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提升首臺套產品財政扶持力度,強化政府采購示范作用,實施“浙江制造精品”首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