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浙江制造”標準管理,根據《關于加快“浙江制造”標準制定和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浙質標發〔2015〕144號)、《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設促進會“浙江制造”標準管理辦法》(浙促會〔2043〕0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浙江制造”標準工作實際,省品促會制定了《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設促進會“浙江制造”標準立項論證細則》(見附件)。經廣泛征求意見,現予以印發,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