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鄉村建設要具備長久的活力,就得對鄉村治理引起足夠重視。”近日,浙江安吉《鄉村治理工作規范》正式發布,成為國內首部鄉村治理地方標準規范,為鄉村建設過程中“誰來治、怎么治、治理什么、效果怎么檢驗”提供了明確的規范參考。
據了解,該規范標準以安吉余村社會治理經驗為藍本,從當前安吉農村發展治理經驗中吸納總結提出了具體的規范措施,其內容包括“支部帶村”“發展強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潤村”“生態美村”“平安護村”“清廉正村”等8個方面,囊括了組織架構、工作方法、運行流程和負面指標等具體工作要求。
安吉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工作規范有“安吉鄉村治理的系統動力學模型”“安吉鄉村治理的靜態結構模型”兩個亮點。其中“安吉鄉村治理的系統動力學模型”以“農民幸福感”為核心目標,將安吉縣鄉村治理工作拆解為35個具體變量,構造了44條“因果回路”,以動態形式全方位展現了該縣鄉村治理經驗的系統運行模式和基本因果關聯。
“安吉鄉村治理的靜態結構”則將安吉縣鄉村治理的工作體系拆分為“模塊”和“元素”,以網格結構圖形式展示了該縣鄉村治理工作體系的結構關系和層級關系,顯示了農村治理工作體系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要素,用一張圖全方位展示了該縣鄉村治理的生動局面,用一個表系統梳理了該縣鄉村治理的特色工作,起到化繁為簡、以簡蘊繁的作用。以上兩個模型一“動”一“靜”,在全國均為首創。
近年來,安吉縣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工作取得卓越成效,基本實現了“村村優美、家家創業、處處和諧、人人幸福”的目標。該縣先后制定45項美麗鄉村系列地方標準規范、提煉5項省級地方標準,其中《美麗鄉村建設指南》上升為國家標準。在美麗鄉村的建設過程中,安吉注重創新基層社會治理,著力推進“三治”結合,初步探索走出了一條具有安吉特色的鄉村治理之路。今年5月,由安吉縣政法委、縣農辦、美麗鄉村標準化研究中心、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等7個單位組成起草組,啟動了《鄉村治理工作規范》制定籌備工作,經多輪意見征求、修改及評審、公示,規范終于在9月10日開始實施。
規范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以“著眼于鄉村振興的整體布局及五個目標的實現”為整體基調,將標準定位為“大治理”,旨在最終實現“村強、民富、景美、人和”的鄉村振興目標,明確標準適用于以村為單位的鄉村治理,為每個行政村如何開展工作提供指導,更“接地氣”,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據了解,目前安吉市場監管局的美麗鄉村標準化創新工作已成功入圍浙江省首屆標準創新貢獻獎重大項目獎。安吉縣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張軍表示:“此次發布的標準規范是對‘余村經驗’的具體展示,也是對安吉多年以來鄉村治理經驗的梳理總結,同時涵蓋了鄉村治理發展新的方向,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將實現鄉村治理從碎片化到系統化、從局部性向全域性、從粗放式到精細化的3個轉變。”
(《中國質量報》A01版:2018年09月18日 http://epaper.cqn.com.cn/article/468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