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國家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及過渡期有關工作安排新聞發布會在之江飯店召開。發布會由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處處長傅立文主持,省經信廳副廳長諸葛建、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政委何卸洪,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陳振華聯合發布。
諸葛建介紹了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出臺背景及對我省的影響、過渡期政策的主要內容以及下一步主要工作。他指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觸及政府、企業、公民等多主體,妥善安排新國家標準執行前過渡期內相關工作,既要維護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著眼于老百姓對出行、消防安全的需求,順應社會要求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民意呼聲,也要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于做好國家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實施前過渡期內有關工作的通知》從加強生產銷售環節管理、規范車輛登記上路、明確部門管理責任等三個方面明確了過渡期政策要求。下一步,要加強新國標過渡期政策宣貫,行業指導,車輛檢查管理,過渡期產品質量監管,抓緊做好新舊國標銜接工作。
現場新聞媒體圍繞新國標對我省產業的影響、質量監管、路面行駛的電動車管理、過渡期登記等問題進行了現場提問,三部門負責人分別做了解答。中國新聞社、央廣網、新華社、浙江日報、浙江之聲、澎湃新聞等20多家主流媒體參加發布會。發布會在省政府門戶網進行了現場直播,發布會后各主流媒體、公眾號進行了大量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