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經信技術[2010]343號
各市、縣(市、蕭山區、余杭區)經貿委(經委、經貿局),省級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省企業自主創新,進一步完善工業產品創新機制,建立健全工業產品創新管理體系,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加快工業產品創新,推動工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業轉型升級,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快工業產品創新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加強對產品創新工作的指導,明確工業產品創新的目標任務,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和政策措施。
二○一○年
關于進一步加快工業產品創新的指導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戰略決策,進一步完善工業產品創新體系建設,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工業產品創新,推動產品結構優化及工業轉型升級,特制定如下指導意見。
一、加快工業產品創新的重要意義
(一)產品創新是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業素質的有效途徑。產品創新是區域工業經濟自主創新能力的最終體現,也是企業開展自主創新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研究開發并投產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有知名品牌、較高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的工業新產品,尤其是高新技術新產品和重大裝備國產化首臺(套)產品,仍然是今后一個時期我省推進自主創新的重要任務,也是促進我省產品由產業鏈低端向產業鏈高端提升、由價值鏈低位向價值鏈高位提升,推進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有效途徑之一。
(二)產品創新能力已成為現階段企業競爭力的重要體現。企業是實施產品創新的主體,隨著產品更新換代速度日益加快,企業間競爭的焦點已轉向對市場的快速響應和產品創新。開發符合市場需求的新產品,已經成為反映企業市場敏捷程度的主要指標、檢驗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體現、適應市場環境變化和增強市場有效供給的有效措施,也是決定工業企業競爭力的關鍵所在。
二、加快工業產品創新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三)指導思想
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加強政府引導和產學研聯合,以新產品開發為抓手,完善工業產品創新機制,建立健全工業產品創新管理體系,推動和形成以新技術推廣和新產品使用為導向的市場機制,引導有利于工業產品創新的各項要素向企業集聚,最終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有較高附加值、有市場競爭力的工業新產品。
(四)總體目標
力爭到
2012
年,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達到
1
萬億元,居全國前列。新產品銷售收入占產品銷售收入比重達到
20%
左右。新產品產值率達
19%
以上。建立和完善企業產品創新體系,認定以行業龍頭骨干企業為主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700
家,其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達到
2.4%
以上。每年確認省級工業新產品
1500
項,重點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
100
項。基本建成重點突出、結構合理、適應市場需求的工業產品創新體系和社會服務支撐體系。
(五)基本原則
——先進性原則。工業產品創新要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和新工藝路線研制生產,新產品主要技術指標先進,填補省內或國內空白;產品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較原產品有根本性改進,其主要性能、使用功能、質量指標有顯著提高。
——自主創新原則。堅持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相結合的工業產品創新之路,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
——高效益原則。新產品具有較高附加值,市場前景廣闊;能替代進口并對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具有一定作用;對完善產業鏈、調整產業結構具有較強的提升和拉動作用。
——節能環保原則。產品創新需遵循國家節能減排、環保、安全衛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積極開發具有顯著節能降耗、清潔生產、保護自然環境效果的新產品。
三、建立產品創新研發體系
(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確立企業在產品創新中的主體地位,鼓勵企業建立以企業技術中心為主要形式的研發機構,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產品創新。積極培育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按照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給予一定的專項資金補助。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鼓勵有條件的大企業集團組建企業中央研究院,引領提升行業或區域產業集群產品創新能力。
(七)推進產學研聯合創新。充分利用國家高等院校、大院大所科技資源優勢,鼓勵企業與其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共建研發機構,組建多種形式的戰略聯盟、產學研結合的研發基地,開展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實現各創新主體“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倍增效應。根據優勢互補、利益共享原則,建立雙邊、多邊技術協作機制,通過相互掛(兼)職、培訓等形式,加強高校院所與企業科技人員的互動交流。支持企業安排一定比例研發經費用于產學研合作。推進企業技術中心、行業或區域創新服務平臺等成為產學研聯合創新的主陣地。
(八)鼓勵企業引進和培養各類創新型人才。圍繞企業新產品開發,對企業新產品開發目標、途徑、措施和人才培養等進行合理、系統的規劃,鼓勵企業根據自身發展和產品結構調整的實際需求,建立多種形式的科技開發機制,有針對性地引進各類創新型人才,特別是經驗豐富、視野開闊、綜合實力強的項目經理。建立科學的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保障創新型人才的工作生活條件,激發人才的創新積極性。
四、建立新產品產業化體系
(九)加快推動科研成果轉移。高度認識科技成果產業化在工業產品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動科研成果轉移。完善科研成果發布機制,引導高校院所及時通過各類信息平臺發布科研成果;完善技術轉移機制,鼓勵科研成果及時向企業轉移,加大企業間技術成果轉移支持力度;支持科研人員開展自主科研成果產業化活動。
(十)鼓勵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貫徹實施國家和省產業調整振興和轉型升級規劃,強化產業導向,對行業及區域龍頭骨干企業新產品產業化技術改造項目,按規定給予省工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各地也要配套相應的財政資金,同時要進一步集聚土地等資源要素支持此類項目建設。
(十一)加大新產品產業化投融資支持力度。加大對投資大、周期長、技術難度大、市場前景好的重點創新產品產業化投融資支持力度。建立更加高效靈活的投融資渠道,積極引導風險基金投資,按照市場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承擔新產品產業化任務;配合各商業銀行結合自身優勢和業務需要,按照信貸原則加大對省級優秀新產品產業化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強擔保機構等融資支撐平臺建設,為新產品產業化項目融資提供服務。
五、建立新產品管理和市場推廣體系
(十二)加強工業新產品開發管理。開展省級工業新產品認定工作,充分發揮省級工業新產品導向作用,帶動全省工業產品創新發展。完善以備案制為主要方式的省級工業新產品項目管理工作,對省級工業新產品開發計劃及鑒定驗收分別進行備案;建立省級工業新產品統計評價制度,加強新產品項目實施的跟蹤管理;建立省級新產品監督機制,嚴格執行產權公示制度,對弄虛作假,侵權和冒用他人技術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三)建立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定制度。為更好地引導和鼓勵企業進行產品創新,根據《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定辦法》(浙經信技術
[2010]213
號),我省每年開展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的評定工作。省經信委員會同省財政等省級有關部門,依據企業前三年新產品的完成和產業化情況,組織專家評選出年度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定等級分為一、二、三等獎。按貢獻大小、產品技術先進程度和技術開發費投入情況,由省財政相關專項資金給予獎勵扶持。
六、建立產品創新社會服務體系
(十四)加快行業或區域性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以提高中小企業產品創新能力為重點,發揮我省產業集群優勢,利用互聯網和計算機提供的電子服務(
SaaS
),扶持建立若干個面向產業集群的行業或區域性創新服務平臺,完善其研發設計、信息咨詢、質量檢測、技術預警、行業數據庫、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功能,通過市場化運作,實現向全行業和區域產業集群提供技術服務,促進技術擴散和科技資源優化配置,提升區域或行業企業產品創新能力。
(十五)推動產品創新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產品創新中介服務體系,重點鼓勵和扶持一批技術創新服務中心、技術成果孵化中心以及標準檢測、專利服務、技術評估、產權保護、風險投資等中介服務機構。支持各類協會開展行業技術規劃、評估和咨詢等科技服務;建立權威的服務工業產品創新和產業化的信息服務網絡,及時準確地向企業提供新技術研究進展、新產品開發和產業化的信息;積極推動新技術、新產品在協會成員內的廣泛應用。
(十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標準化工作。鼓勵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產品,支持企業在國內外申請專利,特別是發明專利。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和制裁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鼓勵企業和行業組織積極采用國際先進標準進行產品開發。支持企業、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參與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逐步形成先導型標準化體系,加快淘汰落后標準。積極引導和扶持企業具有知識產權的專利技術及產品盡快轉化為適應市場需求的技術標準并推廣實施。
七、建立產品創新導向體系
(十七)建立產品創新政策扶持導向。充分運用現有的財政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建立產品創新政策扶持導向,引導企業產品創新。鼓勵和支持企業依托國家、省重點工程、重點項目以及替代進口,通過技術攻關研發一批國內、省內首臺(套)產品,不定期開展重點領域首臺(套)評審工作。對于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的研發、產業取得重大突破的企業予以表彰和獎勵。降低選用國產首臺(套)設備的風險,引導項目業主、裝備制造和保險公司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鼓勵企業推進節能減排產品創新,對工業企業利用先進技術開展節能降耗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各地應加大對工業新產品開發的財政補助力度。
(十八)加強省級工業新產品開發導向。繼續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龍頭骨干企業技術趕超計劃,引導行業龍頭企業加大產品創新投資力度,加快形成比較完善的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立有利于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有效運行機制,培育一批技術領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創新型大企業大集團;按照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范圍,明確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開發方向,制定《浙江省省級工業新產品開發計劃導向目錄》,引導企業產品創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