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財政部2月1日聯合發出通知,2009年中央安排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由40億元增加到100億元,兩部委已于12月31日完成了全國通用類補貼產品選型工作,各省區市的年度補貼產品目錄已于春節前公布。春耕生產前,農民就可以到當地農機管理部門申請購機補貼。國務院明確,允許農民以擬購買的農機具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貸款。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2009年國家投入購機補貼100億元,可直接拉動農民投入近540億元,增加農機工業銷售產值近640億元左右。
2009年補貼對象為農牧漁民(含農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及取得當地工商登記的奶農專業合作社、奶畜養殖場所辦的生鮮乳收購站和乳品生產企業參股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補貼機具種類由2008年的9大類18小類50個品目擴大到2009年的12大類38小類的128個品目。
補貼標準有兩個方面:一是全國總體上繼續執行30%的補貼比例。血防疫區繼續執行“以機代牛”50%的補貼政策,將汶川地震重災區縣補貼比例提高到50%。二是單機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并根據實際需要,將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補貼限額提高到12萬元。
據有關專家綜合比較評估,我國農業機械化總體水平還很低,2007年底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僅為42.5%,僅相當于日本70年代中期水平。為與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相適應,2020年全國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要達到70%,屆時農機總動力將達到10億千瓦,年均增加約1800萬千瓦,未來12年間,主要農機裝備年均需求超過9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