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產業[2009]126號
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7]36號),充分發揮工業、通信業及相關領域的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中介組織(以下統稱協會)作用,加強和改善行業管理,建立完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新型行業管理體制,推動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轉變觀念、明確定位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工業、通信業及信息化主管部門主要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宏觀指導產業發展,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要把協會作為加強和改善行業管理的重要支撐,切實將一些適宜于協會開展的工作委托給協會。
(二)發揮協會聯系政府、服務企業、促進行業自律的功能。協會是企業與政府之間的橋梁與紐帶,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承接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委托的有關工作,協助政府加強和改善行業管理,加強調查研究,反映企業訴求和行業情況,組織制定“行規行約”并監督實施,協調維護企業利益,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二、充分發揮協會熟悉行業、貼近企業的優勢
(三)加強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圍繞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運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等行業發展中戰略性、前瞻性、綜合性的重大問題,組織協會開展課題研究,積極采納相關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議,為制定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標準等提供有力支撐。
(四)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根據行業發展情況,鼓勵協會適時提出行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產能、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行業信息化等措施建議;組織技術和管理交流、人才培訓工作,協調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配套技術研發,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工藝設備,協助政府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五)大力提升企業素質。鼓勵協會發揮專家資源優勢,積極為企業提供經濟信息、技術創新和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指導幫助企業樹立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促進管理創新,提高管理水平;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完善質量保證體系;積極幫助企業開拓市場,提高企業和產業國際競爭力。
(六)加強行業自律。督促協會建立健全各項自律性管理制度。支持和指導協會制訂并組織實施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大力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規范企業行為,防止同業惡性競爭,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協會公信力建設,公平、公正、公開地處理行業事務,協調會員企業關系,協商解決企業間爭議,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七)推動行業交流與合作。支持協會組織舉辦關于產業發展的專題研討和技術、產品、設備展覽展銷等活動;協助地方政府培育專業市場;促進貿易和信息交流,建立本行業與國內上下游行業組織的磋商機制;加強同國外行業協會的聯系,推動多邊、雙邊領域的合作與交流,掌握行業對外合作動態;組織企業做好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申訴等相關工作,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國際貿易中出現的問題,維護市場公平和產業安全。
三、大力支持協會承接政府委托的工作
(八)切實委托相關協會承擔部分行業管理基礎性工作。主要包括:
1.制(修)訂行業規劃的前期調研和中期評估;
2.制(修)訂產業政策的課題研究和政策效果評估;
3.行業準入管理有關工作;
4.起草并推動實施行業標準;
5.行業信息化組織和推廣工作;
6.行業(企業)統計調查、資料分析整理和綜合信息報送;
7.行業(企業)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成果的總結、鑒定、評價、評估和推廣應用;
8.行業安全生產、節能減排和質量管理有關基礎工作;
9.技術和管理交流、人才培訓、有關資質認證等相關工作;
10.其他可以委托的事項。
(九)建立健全購買服務制度。委托協會開展工作,應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簽訂委托協議,支付相應的費用。要積極商有關部門落實購買協會服務的資金,制定完善購買協會服務管理辦法,明確委托協會的條件、委托事項、資金額度、服務評價標準、監督措施,規范購買服務管理,管好用好購買服務資金,確保購買服務項目質量。
(十)加強委托工作的監督管理。堅持委托工作要委托給業務能力強、工作質量高、管理規范、制度健全的協會的原則,優先購買評估等級較高協會的服務。建立協會服務質量檔案,加強對委托工作的跟蹤監督,按照協會完成情況,及時調整委托工作范圍和額度。定期評定協會工作情況,對于不能按要求完成委托工作的協會,依據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工作突出的協會,采取適當方式予以表彰。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聯系溝通機制
(十一)建立協會參與政策制訂的征詢機制。政府在出臺行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技術法規前,要采取召開征詢會等方式,認真聽取和征求有關協會的意見和建議,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十二)建立重點聯系協會制度。根據工作需要和協會的工作能力,選擇部分協會作為工業、通信業及信息化主管部門的重點聯系協會,形成長效工作聯系機制。政府要加強制度建設,明確職責分工,規范工作程序,逐步建立起政府與協會之間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關系。
(十三)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向重點聯系協會發布相關文件,傳達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重大政策精神和重要工作情況。針對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組織召開協會座談會,溝通情況和動向,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召開工業、通信業及信息化系統內工作會議時,邀請相關協會參加。
(十四)加強和改善協會信息報送工作。圍繞行業發展動態、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協會工作等重點,組織協會報送有關信息和報告。建立順暢的信息傳送渠道,協會上報的行業發展重大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或省(區、市)政府。
五、積極推動協會加強自身建設
(十五)推進協會改革與發展。鼓勵協會按照自立、自主、自養的原則,進一步轉變觀念,改革體制,創新機制,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的各項內部制度。支持和幫助協會建立和完善統計分析、研究、協調等基礎性工作體系,規范工作程序,不斷提高綜合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六)加強協會隊伍建設。引導協會隊伍向年輕化、專業化、職業化方向發展,注重老中青相結合,吸收行業中的專家、業務骨干和優秀年輕人才到協會工作,充實研究力量和專業人才,促進協會可持續發展。
(十七)指導協會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引導協會把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等指導原則和政策措施,貫徹到具體工作中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加強宣傳貫徹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及時準確地向企業傳遞政府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
(十八)改善協會發展環境。工業、通信業及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協會的聯系,健全工作機構,明確職能和工作任務,結合實際研究制訂發揮本地區協會作用的具體措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切實幫助協會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為協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工作條件。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