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能源局六部門聯合發布了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09年7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而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同時取消相應整機和成套設備的進口免稅政策。
據CCIN記者了解,此前,國家對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確需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實行的是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先征后退的政策。此次稅收政策調整,有利于相關企業減輕負擔、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據悉,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包括大型石化設備、大型煤化工設備、大型海洋工程裝備,以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城市及工業污水污泥處理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