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經信技術【2015】19號文“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度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申報單位應是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2、申報的新產品(新技術)應是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研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我省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發展重點和新興產業培育重點,具體參照《2015年度浙江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選重點領域》(浙經信技術【2015】19號文附件1)。對于推進我省歷史經典產業發展,提升產業附加值的新產品(新技術)也可予以支持。
3、申報的新產品(新技術)應在2012年始至2015年1月31日前通過浙江省省級以上鑒定(驗收)、已連續生產運行或使用1年以上且投產銷售。其主要技術性能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并在200年度實現利稅300萬元以上。
4、申報的新產品(新技術)及其相似的項目曾獲得浙江省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支持和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首臺(套)產品資金獎勵的,不得申報。屬《評定辦法》第四條的,不得申報。
5、申報實行限額申報,省經信委分配我會推薦名額3個,相關企業也可向各市經信委和其它授權行業協會申報。同一產品不能多頭申報,以免引起矛盾。
6、材料申報的要求:
省優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申報采用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報項目材料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鑒定(驗收)材料(必須含技術水平鑒定結論)、主要研發人員、200年度企業財務報表或當地財稅部門出具的企業財務證明(針對無法提供年度財務審計報表的企業)、申報承諾書及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專利受理或授權書等),具體詳見網絡申請表單。主要研發人員(每項不多于7位)必須和項目鑒定(驗收)資料中的研發人員一致。請如實填寫申報新產品(新技術)的200年度銷售收入、利稅等經濟效益指標,不得弄虛作假。產品通過初選后,將要求企業提供該產品(技術)的單項經濟效益審計報告。
凡打算通過我會上報的項目,企業需盡早和我會聯系,企業需先在網站上注冊(新注冊用戶可向經信委申報系統內的聯系人注冊)。經我會統一初審,初審選定3個名額的項目再由企業通過省經信委申報系統將材料上傳。
我會規定企業上傳經信委申報系統截止時間:2015年3月5日
(因申報期包含春節,希望有關單位的初審材料于2月13日前網上申報系統上傳)
聯系人:周霄宇、黃建芳
郵 箱:zxy1106wy@433.com
地 址:杭州市葵巷大學路高官弄9號科研信息樓502室
郵 編:310009
電 話:(0571)87807434
浙江省機械工業聯合會
20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