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浙江省推動新能源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2023-2025年)》。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
形成年產150GW光伏電池及組件、5GW風電整機及零部件、100GWh儲能電池、5000套以上氫燃料電池裝備的生產制造能力,全省規模以上新能源制造業產值達到8000億元。
培育新能源領域“浙江制造”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6個、協同區6個,營收超百億元企業突破2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家、單項冠軍企業15家左右。
圍繞新能源重點領域建成省級以上各類創新載體50家以上,組織實施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項目、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協同推進一批“卡脖子”技術產業化應用。
全省光伏、風電、儲能、氫能等新能源應用場景不斷豐富,建成一批源網荷儲、光伏建筑一體化等示范應用項目,光伏、風電累計裝機規模突破4000萬千瓦。
《實施意見》明確,2023-2025年,浙江新能源制造業的發展方向主要為光伏、風電、儲能、氫能、核電關聯以及其他新能源。
光伏
重點推動N型高效電池、柔性薄膜電池、鈣鈦礦及鈣鈦礦疊層電池等產品的研發與產業化,提升關鍵材料制造水平,提高智能光伏集成運維技術和管理系統定制化開發能力。
支持嘉興、金華等地加快大型光電基地和光伏裝備制造一體化布局。
浙江力爭到2025年,包括太陽能光伏等領域的能源電子產業營業收入突破7000億元,其中光伏、儲能營業收入突破5500億元和1000億元。
風電
積極探索大規模海上風電等新興領域技術裝備發展,持續拓展風電服務型制造新模式。重點鼓勵大功率風電整機等領域創新與產業化;加快發展大功率發電機、齒輪箱等關鍵部件。
支持以杭州為中心,甬舟、溫臺為重點,形成風電產業“一中心兩基地”發展格局。
到2025年,全省風電裝備產業規模突破500億元,形成集大型海上風電全產業鏈裝備制造、大型海上風電工程安裝運維服務、大型深遠海智能海洋牧場設計制造等功能于一體的海上智能化裝備產業體系,綜合發展水平居全國前列。
儲能
重點推進鋰離子電池等新型電化學儲能電池及材料制造規模化發展;積極布局鈉離子電池、全固態電池等下一代高安全性電池技術,加快實施“儲能+”新模式。
支持杭州、溫州、湖州等地區圍繞容量提升、商業模式探索和多元儲能應用,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儲能先進制造業集群。
氫能
以氫燃料電池為重點,逐步形成制、儲、輸、加、用全產業鏈裝備開發和產業化生態。
支持嘉興、杭州、寧波等地加快健全氫能產業生態,著力打造“長三角氫走廊”產業創新發展先行地。
到2025年,全省氫能裝備產業規模持續做大,產值力爭突破100億元,基本形成較為完備的氫能裝備產業鏈,綜合發展水平居全國前列。
日前,浙江出臺了《浙江省加氫站發展規劃》(←戳藍字了解詳情),明確到2025年,基本建成市域、城區100公里輻射半徑的加氫網絡,建設加氫站50座以上、日加氫能力35.5噸以上。
核電關聯
鞏固核級密封材料在國內領先地位,提升通風設備、特種材料等產品和服務水平,加快推動核島和常規島重裝成套設備等研發制造,實現關鍵領域進口替代與市場化,全面推動嘉興、溫州、臺州等核電關聯產業集群融合發展。
到2025年,力爭全省核電關聯制造業產品銷售產值突破30億元,帶動相關制造業規上總產值突破700億元。
其他新能源
重點突破大型潮流能發電機組設計制造等海洋能關鍵技術,推動水熱型地熱開發利用工藝與裝備創新,提升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熱電聯產等生物質能利用裝備。
推進產業鏈現代化、企業培大育強……《實施意見》提出以下主要舉措↓↓
推進產業鏈現代化
推動新能源制造業在省級新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等產業平臺集聚。力爭每年招引落地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新能源制造業重大項目5個以上。
將新能源裝備列入首臺(套)政策重點支持領域;支持新能源制造業企業優化供應鏈布局。
強化“技術-產品-項目-企業-產業鏈-產業集群”的全鏈條培育路徑,培育創建一批新能源制造業領域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協同區,開展集群競賽,強化考核評估和動態調整。鼓勵支持新能源制造業企業探索兩業融合新業態。
推進企業培大育強
梯次培育“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未來工廠”;組織實施綠色化技術改造。到2025年,新能源領域新增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35家、未來工廠5家、綠色低碳工廠15家。打造一批龍頭骨干企業。
設立新能源制造業企業“專精特新”培育賽道。支持新能源制造業企業深耕基礎核心領域、高附加值環節,專注細分市場、細分領域、細分產品,培育一批新能源產業鏈上下游“配套專家”企業。
深化“鏈長+鏈主+專精特新”協同,推動龍頭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組建一批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積極開展產業鏈協同創新、產業化合作、新產品推廣應用等活動。支持不同細分領域企業之間開展供應鏈協同、產能合作與市場共拓。
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能力提升
圍繞新能源制造業“卡脖子”技術和重大技術裝備研發,組織實施一批“雙尖雙領”科研攻關項目。發揮重點實驗室創新鏈源頭的引擎作用。到2025年,新能源制造業領域力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0項以上。
支持政產學研用多方聯動,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推動新能源領域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梯隊培育建設。促進創新成果轉移轉化。
推進市場應用提檔
強化新能源領域質量品牌標準建設,每年培育“品字標浙江制造”品牌10項、“浙江制造精品”10個。支持組建新能源產業技術標準創新組織,到2025年,新增制修訂新能源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浙江制造”標準30項以上。
支持新能源多元融合應用。推進氫燃料電池在物流車、船舶、公交車、分布式發電等領域試點應用。
鼓勵各地出臺促進各類電力用戶購買新能源電力及綠色電力制造產品的激勵措施,推動新能源綠色電力在分行業、分領域應用,全面提升全社會用能清潔化水平,支持企業將綠色電力消費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此外,《實施意見》提出,爭取更多項目納入國家用地保障清單,支持新能源制造業重大項目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符合條件的特別重大和引領性產業項目可提前預支用地獎勵指標。統籌省“4+1”專項基金,引導各級產業基金將新能源制造業強鏈補鏈項目納入重點支持范圍。
拓寬新能源制造業企業融資渠道,支持銀行、保險等機構對新能源制造業企業提供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綠色專項服務。加大新能源制造業領域高層次領軍人才、青年科學家引進和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培育遴選一批新能源領域卓越工程師。
(來源:杭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