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意見》的出臺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重大技術裝備高質量發展。黨的二十大指出,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工程,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重大技術裝備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戰略安全的國之重器,多用于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以下簡稱首臺(套)〕是指實現重大技術突破、尚未取得市場業績的裝備,需要經過不斷應用驗證實現迭代創新。按照《招標投標法》要求,首臺(套)只有平等參與招標、爭取中標才能進入市場,進而不斷迭代升級。招標投標是首臺(套)進入市場的“第一關”,對重大技術裝備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至關重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根據《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借鑒相關部門、地方先行先試經驗,共同出臺《意見》,以破解首臺(套)招標投標“入門難”問題,推動首臺(套)平等參與招標投標活動。
二、關于《意見》的總體考慮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首臺(套)招標投標過程中用戶不愿用、規定待細化等問題,以推動首臺(套)平等參與投標競爭為目標,結合行業實際和招標投標特點,提出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二是注重細化落實。新增試用范圍、技術指標、市場業績、數據安全等具體要求,進一步細化相關措施。特別是針對缺少監督情況,提出暢通問題反映渠道,聯合有關部門、地方共同開展監督檢查。
三是突出適度創新。在我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及WTO等國際規則框架下,吸收各相關部門、地方招標投標監管的經驗做法,進一步完善招標要求,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適度創新。
三、關于規范招標要求
一是明確適用范圍。主要規范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招標投標項目,首臺(套)需符合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以下簡稱推廣應用目錄)內裝備及主要參數。
二是重申基本要求。招標投標活動要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文件,不得變相設置不合理條件或歧視性條款,限制或排斥首臺(套)制造企業參與投標。
三是要求供需適配。招標活動不得超出招標項目實際需要或套用特定產品設置技術參數。招標首臺(套)同類型產品時,可以參考引用推廣應用目錄中的主要參數。
四是鼓勵裝備投保。對于已投保的首臺(套),一般不再收取質量保證金。
四、關于明確評標原則
一是明確市場業績。明確提交首臺(套)相關證明材料,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應用業績等要求。
二是增加廢標條款。對于不符合《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有關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經評標委員會認定,應否決其投標。
三是增加評審要素。評標辦法應落實支持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創新、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等要求。
五、關于加強監督檢查
一是開展督查督辦。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及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相關重大技術裝備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建立聯合處置、督導督辦機制,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暢通意見渠道。開通首臺(套)招標投標領域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征集窗口,暢通市場主體信息反饋渠道,集中發布負面行為清單等信息。
(來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