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變壓器回收市場規模
我國在網運行的電力變壓器有1700萬臺。根據ACMR咨詢公司數據,2016年我國淘汰變壓器總量為83.4萬臺。其中,電網系統淘汰21.5萬臺,被拆解的20.4萬臺,非電網包括各種工、商企業和機構等淘汰7.4萬臺,其中被拆解的1.8萬臺,還有5.2萬臺進入二手市場。根據ACMA咨詢公司預測,從2021年到2025年五年期間,我國將共有淘汰變壓器138.3萬臺。
這些被淘汰變壓器中僅拆解的銅以2016年為例到達4.63萬噸。如果按2016年淘汰變壓器回收銅的量,那么從2016到2025我國可共回收銅約46.3萬噸。這是一個非常客觀的銅的回收量。2022年1-10月國內電解銅進口累計21.3萬噸。
綜上所述,我國變壓器回收市場規模非常可觀,從2021年到2025年五年期間,我國將共有淘汰變壓器138.3萬臺。而且僅回收銅一項,可拆解出約46.3萬噸銅/年。
二、我國加強對變壓器回收管理對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的意義
以2016年為例,我國每年從廢舊變壓器可拆解46.3萬噸銅,這些銅經過簡單加工成為再生銅,而再生銅生產的單位能耗僅為礦產銅的20%,每利用1噸再生銅,可少開采礦石130噸,少產生2噸SO2、13.1公斤 NOx和100多噸工業廢渣,節能87%,廢銅回收利用溫室氣體減排效率為14tCO2e/每噸廢銅。
按照每年46.3萬噸再生銅計算,每年可少開采礦石6000萬噸,少產生S02 92萬噸,少產生工業垃圾4600萬噸。
當然上述算法是一種理論上的推演,在實踐中,可能變壓器使用20年并沒有被報廢,或者在庫房并沒有被當年拆解,變壓器的型號不同,重量、材料都不同,按照平均值計算只能作為參考。但無論如何,從變壓器可拆解銅的量來看,通過循環經濟的方法,其對低碳經濟的貢獻是非常可觀的。
變壓器除了銅,還有硅鋼片,油,其重量也非常可觀,以110Kv,40000KVA的變壓器舉例,其用銅7770公斤,硅鋼片19425公斤,油14200公斤。這樣一臺變壓器如正常拆解,可對低碳能做出重大貢獻,如其油被泄露,對環境也能造成嚴重損害。
因此,變壓器的回收管理意義重大。《實施指南》首次將變壓器回收工作與低碳經濟統籌管理,這是低碳經濟實施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舉措。
三、關于建立變壓器回收管理體系相關問題及建議
《實施指南》還是指南性質,通過一段實踐積累,今后可以變為管理規定。但《實施指南》中一些要求,對企業來說非常有現實意義,也是今后變壓器節能降碳回收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內容包括:
1.發展變壓器的綠色技術
《實施指南》提出要不斷推進高牌號取向電工鋼、非晶合金帶材、環保型絕緣油、絕緣紙(板)、硅橡膠等變壓器用材料創新和技術升級。加強立體卷鐵心鐵心結構等加工工藝技術創新。
這些新技術可以將傳統變壓器改變為綠色變壓器,即從變壓器的設計、制造、運營、回收的各個階段都體現出低碳節能環保屬性。例如,如果將上面的例子中110Kv,40000KVA變壓器中的14200公斤礦物油更換成植物油,不僅極大降低了原變壓器的燃燒、爆炸風險,還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即使泄露也會很快降解,對環境和人體都無害。再比如,使用硅橡膠作為絕緣材料的干式變壓器,可以非常輕松地將里面的銅、硅鋼片拆解,克服了用環氧樹脂包封的干式變壓器無法拆解的環保難題,大量的銅材、硅鋼片可以被回收再利用,極大減輕環境壓力。另外,立體卷鐵心結構變壓器,比傳統疊鐵心變壓器大量節省材料,僅節省硅鋼可達20%。用上面的例子來看110Kv,40000KVA變壓器中硅鋼用量為19425公斤,則20%即節省了3885公斤的硅鋼,其減低碳排放的效果非常明顯。
2.有序實施在運電力變壓器降碳節能改造
《實施指南》提出:
● 推動電網企業開展在運變壓器狀態評估;
● 建立變壓器能效監控機制;
● 優先改造老舊主變壓器和S7型高耗能變壓器;
● 加快改造老舊鋁線圈、存在本體缺陷、低電壓臺區和重過載變壓器;
● 推動電網企業實行綠色采購;
● 推動石化、化工、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重大行業加快變壓器更新改造。
● 企業新建、改建項目、新建年耗能1萬噸煤以上項目、獲得財政支持的項目應優先選擇高效節能變壓器;
● 鼓勵可再生能源電站、電動汽車充電站、數據中心、5G基站、采暖等采用高效節能電力變壓器。
以上措施的實施,將使大量老舊變壓器加速進入變壓器回收市場。
3.疏通廢舊變壓器處置
《實施指南》要求:規范電力變壓器處置流程,明確電力變壓器報廢鑒定標準,及時開展退役設備報廢鑒定,與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簽訂合同預定報廢變壓器數量、規格等,規范化開展報廢處置。
4.規范廢舊變壓器回收
《實施指南》要求: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實施經營者備案制度,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企業應建立生產性廢舊金屬信息登記制度,對生產性廢舊金屬的規格、數量、新舊程度如實登記并保留2年以上。對涉及含油的電力變壓器,需要有廢油的儲存處置設備及相關措施。鼓勵變壓器生產企業通過以舊換新方式回收廢舊變壓器。
5.鼓勵提升廢舊電力變壓器拆解利用水平
《實施指南》鼓勵相關企業使用節能、環保、高效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提升廢舊電力變壓器精細化拆解水平。加強廢舊電力變壓器精細化檢測。鼓勵企業建立廢舊電力變壓器集中拆解臺賬。規范處置硅鋼片、銅、絕緣油等材料。
《實施指南》初步建立了廢舊變壓器回收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從源頭上采用低碳環保新技術新材料,在用戶使用端要求使用高效節能變壓器,淘汰落后變壓器,對變壓器報廢做出相關規定,對變壓器回收也做出了規定,對拆解工作也做出了引導。
四、關于建立變壓器回收管理的相關問題
《實施指南》第一次從低碳循環經濟的角度,統籌與變壓器回收相關的各種政策,是我國工業管理領域高質量發展的重大進步和一部重要的導向性政策。但《實施指南》更多是鼓勵、規勸、引導,它還不是管理規定,沒有強制性。在經過一段的實踐后,有望將該《實施指南》上升到管理規定,從而徹底將變壓器回收工作納入法治軌道。為了實行上述目的,以下問題還有待探討。
1. 應該制定技術性法規
在專業技術領域,我國過去都是通過頒布強制性標準的方式推廣某種技術或先進產品,但強制標準主要更多是針對技術、產品、設備,對行業或跨行業管理方面,強制性標準并不適用。我國過去技術行業管理方面是通過出臺部門管理規定的方式進行管理,但如果涉及變壓器回收這類跨多個行業、多個專業領域的管理問題,某一管理部門出規定顯然無法適應,因此現在經常出現多個部門聯合出臺管理規定的方式。
部門聯合出臺管理規定,可以視為一種技術法規,但從我國立法體系中,還沒有將部門聯合規定提升到技術法規的相關規則與程序規定,導致聯合發布管理規定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晰。
2. 《實施導則》中對廢舊變壓器進入二手市場還沒有明確的導向性意見
從本文案例可以看到,我國大量廢舊變壓器約0.8萬噸/年,流入二手市場。這些變壓器的流向、使用成為管理上的黑洞。因為沒有明確的管理規定,這些廢舊變壓器有可能被以次充好地再次進入市場并危害用戶。
因此應該用技術法規的方式規定,鼓勵廢舊變壓器的再利用,但銷售者必須用產品銘牌或法律文件或法律聲明的方式表明該產品是二手產品,并保證公布的產品信息的真實性,否則將承擔欺詐用戶或消費者的法律責任。
3. 對廢舊變壓器或類似電氣產品的拆解應實施特殊許可制度
拆解企業應具有一定的門檻,起碼達到能夠無公害拆解,即不對空氣、水、土地造成環保危害的基本條件。拆解企業應有一定的地域規劃,既方便拆解產品的運輸,也能保證拆解企業的回收量,從而達到規模效應,保障企業能夠不斷技術進步。
4. 嚴格工業品欺詐的法律責任
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以不同材料替代某種材料而不聲明等各種工業產品的欺詐行為在我國還沒有被有效治理。目前我國對工業產品欺詐行為,只能用消費者權益法來保護或直接進入刑事訴訟。消費者權益保護對工業用戶而言保護力度太弱,而刑事訴訟對工業用戶而言是非常不愿意的選擇,難度大,時間成本長,無法彌補損失。因此應該用技術法規的方式,對工業產品欺詐予以定義并加重處罰措施。這樣我國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才能有法律兜底保護。
綜上所述,我國《實施指南》的頒發意義重大,尤其是《實施指南》將產品回收與低碳和循環經濟統籌考量并進行了方向性指引,為企業今后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在降低碳排放方面,源頭管理、使用中的管理、回收管理是工業產品全生命周期的三個最重要階段,對降低碳排放意義重大。
《實施指南》對變壓器回收管理方面做出了許多有意義的規定,使我國電氣產品回收方面前進了一大步。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后,建議修改并增加該《實施指南》的內容并上升為一種管理規定或管理制度從而將變壓器回收工作納入法治管理。
《變壓器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