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見》提出發展目標:行業發展環境持續優化,檢驗檢測體系更加完善,創新能力明顯增強,行業總體技術能力、管理水平、服務質量和公信力顯著提升,規模和集聚效益進一步凸顯。到2027年,全省行業總體規模達到600億元,培育產值5億以上檢驗檢測機構20家,建設一批高能級檢驗檢測技術服務平臺,新增國家及省級質量標準實驗室、質檢中心、產業計量測試中心10家以上,形成一批規模效益好、技術水平高、行業信譽優的“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機構,打造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較強綜合競爭力的檢驗檢測服務業集聚高地,構建適應新時代浙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現代檢驗檢測服務業新格局。
《若干意見》提出了6項重點任務,18項具體措施,具體如下:
(一)聚焦重點領域,提升供給水平
1.支撐打造現代化產業體系。聚焦“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315”科創體系,健全覆蓋各產業鏈、供應鏈的檢驗檢測體系。加強檢驗檢測行業規劃,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和單位積極培育創建一批國家及省級質量標準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質檢中心、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等高能級平臺。圍繞綠色石化、新能源汽車、智能物聯、現代紡織與服裝、集成電路、高端新材料、智能光伏、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等8個重點產業集群,鼓勵龍頭企業、檢測機構及科研院所等聯合共建公共檢測平臺,強化“一集群一平臺”支撐。優化國家及省級質檢中心布局,建設、整合、提升一批質檢中心,加快建設國家無人機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機動車產品質檢中心。
2.助推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研究發布重點領域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指導目錄,積極發展氫能、光伏、風電、核電、新型儲能設施等領域檢驗檢測服務。加強節能、環保、綠色、低碳、有機、碳匯等領域標準、檢驗檢測、認證技術儲備。以紡織、電池、光伏、化纖等行業為重點,統籌推進碳領域產品、過程、體系、服務認證和審定核查、檢驗檢測等協同應用。完善溫室氣體排放核查相關標準,加強碳核查認證認可關鍵技術攻關,加快建設碳排放核查檢測技術實驗室;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用電信息推算碳排放量、碳追蹤、碳足跡核算等測量技術研究與應用,完善生態系統碳匯監測和計量體系,支撐服務“雙碳”目標。
3.增強社會民生安全保障能力。著力發揮檢驗檢測在民生民安、公共安全領域的技術支撐保障作用,重點提升食品藥品、日用消費品領域有毒有害物質痕量檢測技術能力,加快發展醫療器械、進出口商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領域檢驗檢測服務,提升特種設備領域極端環境材料、高端焊接性能、高壓儲氫裝備、長輸及燃氣管道檢測、先進無損檢測技術、電梯可靠性檢測評價等能力。建設完善公眾健康保障、疾病預防控制檢測與評價標準體系,支持傳染病檢測技術研發與防控效果評價平臺、化學物安全性檢測與監測技術平臺建設。
(二)深化創新驅動,強化能力支撐
4.完善技術創新機制。加大支持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技術研發,組織實施省重點科技研發專項,研究出臺加強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支持開展大型儀器國產化替代、計量測試、檢驗檢測等基礎公益性和產業共性技術攻關。推進智能精密測量、智能化儀器儀表功能安全測評等核心技術自主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裝備申報首臺(套)產品認定,引導機構優先使用首臺(套)裝備。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引導機構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轉方式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開發科技成果先用后轉保險,鼓勵各地使用創新券給予保費兌付補償,促進科研成果加速應用轉化。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龍頭機構及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
5.提升行業專業能力水平。鼓勵機構提高檢測能力覆蓋率,向具備專業領域全類別全型號產品(參數)發展。支持開展檢驗檢測方法、儀器設備、標準規范、試劑耗材、標準物質等設計研制,申請相關專利,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爭取承擔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爭創各級知識產權獎、標準創新獎、政府質量獎等。鼓勵機構運用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發展在線檢測、自動化檢測、物聯網智能檢測,加快檢驗檢測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引導機構開展能力驗證、實驗室比對等活動,加強內部質控,保證檢測結果合規、準確。培育扶持一批檢驗檢測知識產權示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6.增強集聚發展效益。強化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浙江)、國家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區建設,集聚區所在地政府進一步強化土地、能源、環保設施等要素保障,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加大招引及扶持力度,吸引優質檢驗檢測企業落戶,力爭在新能源汽車、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檢驗檢測領域形成競爭優勢,進一步提升規模效應和輻射效應。
(三)優化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
7.優化市場準入機制。依法實施資質認定審批,優化準入措施,積極推行告知承諾、自我聲明、自行變更等多種渠道許可辦理,優化審批流程,進一步便捷檢驗檢測機構市場準入。嚴格資質認定范圍,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應當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無需取得資質認定;對法律、法規已明確相關領域檢驗檢測機構許可管理部門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放射衛生技術服務、安全生產檢測檢驗等領域),為避免重復許可,不再頒發資質認定證書。嚴格技術評審,探索開展遠程評審,持續加強評審隊伍建設和行風建設。市場監管、公安、交通、建設、司法、農業、水利等部門持續深化聯合審批,減輕機構負擔。
8.推動機構做大做強。鼓勵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本為紐帶,通過并購、重組、聯盟、融資等方式,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整合檢驗檢測資源,做大機構規模,加速市場拓展。有序推進事業性質檢驗檢測機構新型事業單位改革,優化內部運行機制,支持有條件的機構申報新型研發機構。支持整合組建省級和區域性大型檢驗檢測機構或企業集團,可在屬地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機構。鼓勵各市縣整合組建綜合性公共服務機構或區域檢驗檢測中心,避免重復建設。加強行業品牌建設,開展檢驗檢測服務業領跑機構認定,培育一批技術能力強、行業信譽好的機構成為“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
9.支持社會力量進入行業。鼓勵民營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投資檢驗檢測服務業,支持各類企業將具有比較優勢的檢驗檢測與產品研發、生產、制造分離,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申請相關資質,向社會提供專業化服務。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檢驗檢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等方式,參與國有檢驗檢測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檢驗檢測公司增資擴股及企業經營管理。鼓勵各地優化檢驗檢測招商引資條件,持續加大招引力度。鼓勵支持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強內部實驗室建設,建立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通過國家實驗室認可。
(四)提升服務能級,促進協同開放
10.優化公共服務平臺。完善質量基礎設施“有感服務”機制,深化質量管理、計量測試、標準創新、檢驗檢測、品牌培育、認證認可、知識產權等集成式、免申式、情景式服務。持續優化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加快建設“浙里檢”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實現與大儀共享平臺等系統貫通共享,鼓勵機構開展線上檢測服務,加快實驗室管理系統應用。支持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生產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開放共享檢驗檢測資源,鼓勵各類檢驗檢測機構依法推進儀器設備、實驗環境、標準物質等要素資源與社會共享共用,通過開放實驗室、專家團隊幫扶、線上線下培訓等形式,為企業產品設計、研發、生產、使用提供多樣化測試、檢測、驗證、認證和咨詢服務。
11.增強產業協同能力。支持檢驗檢測機構積極嵌入全產業鏈上下游,提升服務能力,拓展服務內容,推進檢驗檢測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鼓勵組建產學研用一體化的檢驗檢測聯盟,促進檢驗檢測與產業深度融合。深化檢驗檢測促進產業優化升級行動,加強“檢企”對接,鼓勵龍頭機構在產業集聚地設立實驗室或服務平臺,促進檢測人員和技術服務雙下沉,助推企業研發中試、產品質量提升、技術創新和參與國際競爭。圍繞綠色“雙碳”戰略目標,加快建立和完善相關標準、計量、檢驗檢測方法和認證制度。提升首臺(套)產品質量、安全、環保、可靠性等檢測評定能力。
12.加強國內外交流合作。支持檢驗檢測龍頭骨干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本地機構通過海外并購、聯合經營、獲取境外認可組織認可、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積極開拓國際及港澳臺市場。組織檢測認證機構,圍繞紡織服裝、電工器材、家用電器等主要出口產品,開展目標市場的質量標準、檢測認證等市場準入要求比對研究,參與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行動,提升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能力。鼓勵和支持國內檢驗檢測機構和協會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檢測認證活動,參與“一帶一路”國家戰略,與境外機構開展互認合作和技術交流。加強與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合作,爭取在浙江設立分支機構。鼓勵省內機構開展區域性檢驗檢測技術交流合作。
(五)加強要素供給,增強發展動能
13.加大要素資源扶持。用好用足國家及我省高技術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和科技服務業有關土地、金融等各項要素資源支持政策。將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納入“鳳凰行動”計劃,加大扶持培育。完善檢驗檢測行業融資渠道和扶持政策,健全針對檢驗檢測服務業特點的金融救助機制,推進實施檢驗檢測服務質量保險制度。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企業研發投入獎補。指導和幫助機構用好用活技改獎補、數字化綠色化改造獎補政策,以及增值稅抵扣、加速折舊、專用設備稅額抵免、高新企業所得稅減免、技術轉讓減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14.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強財政資金統籌,用于支持促進檢驗檢測設備更新、技術升級和高端人才引育。落實發展總部經濟支持政策,大力引進省外境外檢驗檢測機構在浙設立區域型總部或功能性總部。鼓勵各地對引進國際行業龍頭機構、上市企業、重大檢驗檢測項目,落戶國家級、省級質檢中心(含計量測試中心),新認定品牌機構,以及新獲得國家實驗室認可的企業給予獎勵。積極利用引導基金、創投基金等形式,引導各類主體建設彌補市場失靈的公益性檢測項目,填補國內省內技術空白、配套8個重點產業集群等的公共檢驗檢測項目,并在場地保障、設備投入、發展激勵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15.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加快引育高層次領軍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鼓勵建設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創新團隊。檢驗檢測人才納入省級高層次人才分級認定。省市科技專家庫中吸納更多檢驗檢測專家。增加檢驗檢測機構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國家、省級質檢中心專業技術高級職稱崗位結構比例實行動態調控。有效落實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事業單位橫向項目勞務報酬等政策。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創新完善人才使用、培養、評價及激勵機制,定期開展職業技能競賽,選樹優秀技能人才。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設置相關學科專業,與檢驗檢測機構合作辦學,共同開展學科專業人才培養。
(六)加強規范管理,提升治理質效
16.深化協同治理。建立健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加強各部門管理應用平臺數據交換,實現監管信息互通、違法線索互聯、執法行動互助。持續開展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活動,加大行業亂象懲戒力度,形成行業監管和資質管理的工作合力。加強檢驗檢測監管與市場監管其他各業務協同發力,實施“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17.推進智慧監管。完善無感監管機制,深化信用監管、遠程觸發式、柔性包容式監管模式。探索推進檢驗檢測數字化監管,引導機構通過數字化系統提升實驗室檢驗檢測人員、設備、樣品、方法、環境等要素的質量控制水平,加強檢驗檢測資質和能力管理,完善事中事后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持續開展能力比對和能力驗證,推進機構信用分類結果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應用,對不同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
18.加強行業自律。嚴格落實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鼓勵機構通過向社會公開承諾、發布誠信聲明、公開檢驗檢測報告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鼓勵以同行評議等方式開展行業自律和同業監督。推動檢驗檢測相關行業協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誠信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引導行業自我約束。
(來源:儀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