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戰略功能,更好服務經濟社會大局。圍繞全會提出的“進一步明晰不同類型國企功能定位”“建立國企戰略評價制度”等要求,強化國企戰略功能定位,編制省屬企業主責清單,逐家明確企業核心功能,推動企業圍繞主責培育核心競爭力。建立國企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探索對企業功能價值進行分類核算、獨立評價,引入增加值、功能價值等考核指標,動態調整特殊事項清單,更加客觀全面反映企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效能。完善國企分類考核評價體系,根據企業功能定位和特點,突出不同考核重點,差異化設置考核指標和權重,迭代更新考核指標庫,實行“一業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引導企業高效履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會同財政部門修訂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加大對關系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國民經濟命脈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資金效能。
強化創新驅動,大力發展新質生產力。圍繞全會提出的“完善科技創新體系”“構建全面創新驅動發展的新生態”等要求,強化科技創新全鏈條管理,加強“規劃、計劃、任務、資源”統籌布局,探索建立創新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等協同機制。聚焦原創技術策源地建設五大領域和十大主攻方向,加強與國家、省重點攻關計劃銜接,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健全多元化資金投入持續增長機制,推動產生一批引領產業發展的重大原創技術成果。研究制定省屬企業中長期激勵工作指引,完善中長期激勵企業庫,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以創新創造為導向,在科研人員中開展股權和分紅激勵、項目跟投、超額利潤分享等多種形式中長期激勵。
強化布局調整,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圍繞全會提出的“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深化現代化產業體系培育機制改革”等要求,完善戰略管控體系,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主業和投資管理,推動企業聚焦主業實業發展,推進大宗貿易轉型,強化金融服務主業功能,完善投資負面清單。開展省屬企業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行動,明確重點布局領域和對應實施主體,建設好低空經濟、海洋風電、生物醫藥等省級專項產業平臺,發揮省產業投資平臺、省科創投資平臺作用,培育孵化一批氫能、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的創新型企業。開展省屬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專項行動,形成存量盤活和增量投入的良性循環。
強化改革攻堅,充分激發企業發展活力。圍繞全會提出的“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要求,建立浙江國資國企改革攻堅深化提升行動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謀劃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舉措,高質量完成深化提升行動各項改革任務,切實提高改革成效。著力打造國有資本運營2.0版,全面提升國有資本統籌優化配置資源能力,深化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增強產業投資、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能力。深化國企工資決定機制改革,研究制定進一步完善省屬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和規范企業各級負責人薪酬、津貼補貼等具體舉措,加強薪酬動態監測和穿透管理,健全完善全級次子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制度,規范確定子企業高管薪酬結構和水平。
強化國資監管,高水平統籌發展和安全。圍繞全會提出的“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加快促進安全發展的體制機制改革”等要求,強化監管工作戰略性全局性,深刻領會新時代新征程做好國資國企工作的總原則、總要求、總目標,確保國資國企始終與黨的要求同向同行。強化監管重點精準性針對性,聚焦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把優布局、強創新、提活力、防風險等多重監管目標統籌起來,持續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強化監管體系規范性高效性,完善監管制度,突出閉環管理,構建全面覆蓋、科學規范、高效實用的國資監管體系。強化監管手段科學性有效性,用好監管約談、重大風險實時報告、年度監管意見等抓手,不斷增強監管質效。強化監管隊伍專業性主動性,打造專責專業的國資監管機構,為企業提供更有水平、更有效率、更有溫度的管理服務。
強化國企黨建,著力打造新時代黨建高地。圍繞全會提出的“提高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水平”“展示新時代勤廉浙江的新氣象”等要求,堅持黨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相統一,把黨的領導貫穿國資國企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抓好重點領域黨建“三類組織”強化,深化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持續推進基層黨組織全覆蓋落實,重點加強對國有相對控股和參股等不同類型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分類指導,提升基層黨建規范化、精細化、體系化水平。抓實國資國企新風尚“三項行動”培塑,以新風尚引領國資國企“三支隊伍”建設,多渠道展現新風尚、多維度踐行新風尚,全方位打響浙江國資國企新風尚品牌。抓緊清廉國企建設“三不腐”深化,緊盯省委巡視反饋問題落實整改,扎實開展貿易領域專項巡察,深化省屬企業內部巡察工作,實現以巡促改、以巡促治,推動清廉單元建設向最小顆粒度深化細化。
(來源:浙江省國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