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2017年第17號中國國家標準公告,發布了最新修訂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代替原《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鑄造行業在國民經濟行業劃分從制造業門類“31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大類和“32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大類中調整到“33金屬制品業”大類,在此大類下增設“3391黑色金屬鑄造”和“3392有色金屬鑄造”兩個小類,新標準將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鑄造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調整,將進一步有利于鑄造行業的宏觀管理和產業政策適用。鑄造主要為汽車、內燃機、農機、機床、礦冶重機等行業提供各種鑄造金屬零部件,是裝備制造業的基礎產業,不屬于冶金行業,與“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著本質的區別。在《國際標準行業分類(ISICRev4.0)》中,“金屬鑄造”與“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為同級并列行業。由于行業分類的不準確,在國家對鑄造行業的宏觀管理如行業統計、安全生產、項目批復、融資信貸等方面產生了很多問題。 為理順鑄造在國民經濟行業劃分,中國鑄造協會多次向國家統計局提出調整行業所屬劃分建議,并在2015年3月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由鑄造行業的全國人大代表專門就此事提出人大提案。2015年10月,國家統計局正式啟動《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修訂工作,在充分聽取行業建議并多方征集意見后,新修訂后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鑄造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實現了重大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