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關于湖州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500千伏送出工程核準的通知》,該項目已列入浙江省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申請報告已通過華東電力設計院組織的評估,同意建設湖州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500千伏送出工程。
該項目由省電力公司負責,項目資金估算不超過3.7億元,建設地點為湖州市安吉縣、德清縣、長興縣和吳興區,將新建500千伏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妙西變線路工程,建設同塔雙回架空線路2×263公里、單回架空線路1×0.2公里,導線截面采用400平方毫米。擴建妙西變500千伏出線間隔2個,新增2組60兆乏低壓電抗器。
以下為通知原文件:
關于湖州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500千伏送出工程核準的通知
省電力公司:
報來《關于申請核準湖州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項目的請示》及有關材料收悉。項目已列入浙江省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項目申請報告已通過華東電力設計院組織的評估。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保障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穩定運行,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同意建設湖州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500千伏送出工程(2017-330000-44-02-010128-000)。
項目單位為省電力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湖州市安吉縣、德清縣、長興縣和吳興區。500千伏妙西變間隔擴建在現有存量用地內實施,不新增用地。線路工程不征地。
三、項目建設內容為:
(一)新建500千伏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妙西變線路工程,建設同塔雙回架空線路2×263公里、單回架空線路1×0.2公里,導線截面采用400平方毫米。
(二)擴建妙西變500千伏出線間隔2個,新增2組60兆乏低壓電抗器。
四、經評估,項目靜態投資估算為36202萬元,動態投資估算為36856萬元。資本金占動態總投資的25%,由省電力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其余向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在初步設計階段,應認真做好投資概算工作。
五、省電力公司在項目建設中,應嚴格遵守《浙江省電網設施建設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各項規定,貫徹規劃、國土、環保、水利等部門批復意見和項目申請報告、初步設計內容,做好環境保護和節能降耗工作。
六、省電力公司要加強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嚴格落實社會穩定風險防控措施,積極做好群眾溝通和宣傳工作,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為湖州市規劃局《浙江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項目選址意見書》等。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等主要建設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
九、省電力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應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安全生產等相關報建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省電力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