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
(試行)》的通知
浙人社發〔2019〕31號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級有關單位:
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74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高技能人才參評工程技術職稱相關要求
(一)范圍對象
在我省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并作出貢獻的技能勞動者。
(二) 基本要 求
參評的技能人才需符合我省相應專業工程技術職稱評價標準規定的基本條件。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在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并達到行業繼續教育規定學時要求。技能培訓學時視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
(三) 學歷資歷要求
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助理工程師。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工程師。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高級工程師。
(四)直接申報條件
對在生產一線工程技術崗位從事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藝技能和取得突出業績的,可直接申報相應工程技術職稱評審。
獲得浙江省技術能手、省級一類技能競賽前五名、省級二類技能競賽前三名的人員,省“百千萬”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中入選“優秀技能人才”的人員,可直接申報助理工程師;
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省首席技師、全國技術能手,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優勝獎,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前五名、國家級二類技能競賽前三名,省“百千萬”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中入選“拔尖技能人才”的人員,可直接申報工程師;
錢江技能大獎獲得者、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世界技能大賽銀牌銅牌獲得者,省“百千萬”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中入選“杰出技能人才”的人員,可直接申報高級工程師;
世界技能大賽金牌獲得者、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可直接申報正高級工程師。
以上項目的認定均以證書或文件為準。
(五)評審條件
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充分體現其職業特點,堅持把職業道德放在評審的首位,引導技能人才愛崗敬業,弘揚工匠精神。要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評定為重點,注重評價高技能人才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難題、完成工作任務、參與技術改造革新、傳技帶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把技能技藝、工作實績、產品質量、技術和專利發明、科研成果、技能競賽成績等作為評價條件。淡化對高技能人才申報評定職稱時的論文要求,注重對其能力、貢獻、業績等的評價。
二、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相關要求
(一)范圍對象 。在技能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首次參評要求 。專業技術人才取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稱后,累計工作年限達到職業技能評價申報條件的,可分別申請參加與現崗位相對應職業(工種)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技能評價,合格后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三)晉級評價要求 。專業技術人才在取得現從事職業(工種)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可根據相關職業(工種)《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申報條件參加晉級評價。
(四)考評要求 。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的專業技術人才,應注重技能考核。對具有所申報職業(專業)或相關職業(專業)畢業證書的,可免于理論知識考試,具體職業或專業參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三、其他事宜
工程系列各行業主管部門在修訂本行業工程技術評價標準時,要充分考慮技能人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特點,完善評價辦法、評價程序。
各技能鑒定機構應及時調整技能考評辦法,綜合考慮,健全完善評價程序。請各地各部門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廣大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積極參與和支持貫通工作,促進人才流動和發展。
原有政策與本通知意見不一致的,以本通知意見為準。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5日起執行。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 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