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12-28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省政府第325號令,以下簡稱《獎勵辦法》)、《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修訂)》(浙科發成〔2014〕12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研究,現將2019年度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候選人和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人選)”)的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式和基本要求
(一)推薦方式
1.單位推薦:各推薦單位(見附件1)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堅持好中選優,推薦本學科、本行業、本地區、本部門的優秀項目(人選),原則上推薦數量不限。
2.專家推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每人可推薦所熟悉專業的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候選人或省自然科學獎候選項目1名(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及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獲得者3人以上可共同推薦所熟悉專業的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候選人或省自然科學獎候選項目1名(項)。推薦人須獨立撰寫對所推薦項目的評價意見。專家推薦項目(人選)推薦號請與我廳聯系取得。
(二)推薦單位(專家)基本要求
推薦單位(專家)承擔推薦、答辯、異議處理等主體責任,嚴格依據標準條件推薦,推薦項目須符合《獎勵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的推薦要求,同時符合我廳《關于2019年度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注意事項的通知》(浙科發成〔2018〕433號)規定的基本條件。推薦單位(專家)應對推薦項目及推薦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并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我廳將在各公示環節公示候選項目(人選)及其推薦單位(專家),建立推薦單位(專家)信用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
二、推薦前公示
推薦的項目(人選)應進行推薦前公示。推薦單位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進行公示,推薦單位(專家)應責成候選人所在單位和候選項目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按照《2019年度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附件4,以下簡稱《工作手冊》)的要求執行,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人選)方可被推薦。
推薦前,候選人所在單位和候選項目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員所在單位的公示網頁截屏圖片或公示照片應在推薦系統中分別上傳,供推薦單位(專家)審核。同時,推薦單位公示網頁截屏圖片須在推薦系統中上傳。
三、推薦書填寫要求
推薦單位(專家)按照《2019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填寫推薦書,推薦單位(專家)須登錄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系統(網址:https://pm.zjsti.gov.cn/lib/cgdefault.html,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聯系:0571-85118011、85111186)在線填寫、提交和推薦,要求客觀、準確、完整、真實填寫。“學科分類名稱”請慎重準確選擇,此項作為評審分組和選取專家的依據,請根據推薦項目(人選)的主要科學發現、技術發明、科技創新在推薦系統中選擇相應學科,最多可選擇三個,請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寫。
《工作手冊》明確了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材料形式審查內容和補正清單。對形式審查不合格、符合《工作手冊》規定補正內容的,我廳通知推薦單位、專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補正(將在推薦系統中提醒),逾期不予受理。補正材料須與推薦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內容相對應。補正材料單獨建檔,原推薦材料不允許修改。
下列項目(人選)不予受理:
(一)形式審查不合格且不符合《工作手冊》規定補正內容的;
(二)形式審查不合格,雖符合《工作手冊》規定補正內容的,但:
1.推薦單位、專家逾期未提交補正材料;
2.補正材料不符合要求。
四、推薦材料報送
請推薦單位(專家)按照《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和《工作手冊》要求做好2019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材料(包括候選項目(人選)在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員(候選人)所在單位的公示情況)的審查工作,并做好推薦材料的報送工作,每個項目須提交書面推薦書3份,附件材料1份,以及推薦公示情況(包括結果)1份,1份推薦書主件和所有附件裝訂成冊,所有提交材料不退還。
單位推薦須以公函報送推薦材料。各市、縣(市、區)等推薦單位由人民政府或其辦公廳(室)發函,省直有關單位以及高校、院所、行業協會以單位發函,推薦函須附2019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匯總表(附件2)。
推薦單位(專家)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附件3),詳細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推薦專家簽名)。
五、推薦截止時間
推薦系統于2019年1月1日開通,網上推薦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1日12時整,推薦函、推薦書面材料請于2019年3月18日17:00前報送浙江省科技開發中心(地址:杭州市黃姑山路9號天科大廈504室,郵編:310012,聯系人:郭亮璽,電話:0571- 89986571),逾期不予受理。
六、相關紀律要求
1.對重復報獎、拼湊“包裝”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對造假、剽竊、侵占他人成果等行為“零容忍”。對違規的責任人和單位,記入科研信用不良數據庫,視情節輕重給予公開通報、限制參與省科技獎勵活動、限制申報各類科技計劃等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
2.2019年度推薦的項目(人選)一般不予撤回,需由推薦單位(專家)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我廳同意才能撤回。
3.省科學技術獎勵不收取評審費用。
省科技廳聯系人:張李春 電話:0571-87055371
程 佳 電話:0571-87055829
地址: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 郵編:310006
電子郵箱:cgc@zjinfo.gov.cn
附件:1.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單位清單
附件:2.2019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匯總表
附件:3.回避專家申請表
附件:4.2019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