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信局、人社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號)和我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度全省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時間及范圍
2021年度評審工作安排在2021年12月進行,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9日,用人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8日,下級評委會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0日,評審專業范圍詳見附件1。為保證工作進度,請各單位在截止時間之前上傳和報送有關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機電制造專業申報評審條件按照《浙江省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人社〔2017〕8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2021年度評審工作按照《浙江省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量化評價標準》(2020年修訂)的評價標準執行。未達到《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78號文件)規定的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學歷資歷條件,但按照評價條件量化賦分標準自評分達到80分以上人員,也可申報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本評價條件量化賦分標準中涉及的工作業績、科研成果、論文論著等佐證材料均與申報專業相關聯,并且為擔任工程師職務后或近5年所取得。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相關條件和要求詳見《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9〕31號)。
(三)關于外語和計算機能力。外語和計算機能力不作為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的必備條件。
(四)繼續教育要求。根據浙經信人事〔2018〕99號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繼續教育學習情況作為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申報人員每年度參加繼續教育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行業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學時。考慮到疫情影響,今年參加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供(或認可)的網絡課件學習,按照課件標定的學時數進行認定,不受每年度最多登記36學時的限制,其他繼續教育途徑學時認定辦法仍按照浙經信人事〔2018〕99號文件執行。所在地市人社部門已搭建學時登記平臺的,申報人員在當地學時登記平臺登記;省屬單位申報人員或所在地市尚未搭建學時登記平臺的,可在“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登記,申報時需上傳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出具的年度學時證明。
三、申報程序
全省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采用網上申報,通過個人申報、用人單位審核、逐級報送的原則逐級審核推薦。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通過全省統一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http://zcps.rlsbt.zj.gov.cn)在線申報(用戶操作手冊可在網站首頁下載),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在線掃碼簽名承諾。(申報人員申報平臺個人賬號登錄后,需先在系統上完善個人業績檔案。)
(二)用人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用人單位(法人賬號初次登錄需先提交授權委托證明)。
(三)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省、市、縣經信或人力社保部門及省主管部門,登入管理平臺進行材料接收、審核和推薦,根據專業對口的原則報送至省機械工業聯合會。無主管部門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可通過其人事代理機構,根據專業對口原則報送至省機械工業聯合會。
四、申報及材料要求
(一)申報對象的現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計算到2021年12月31日。
(二)機電制造專業申報人員對照評價條件量化賦分標準進行個人自評,所提供的評分依據必須真實,并提供證明材料,無證明材料的不予評分。
(三)相關材料需在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將公示情況錄入系統,因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和推薦單位負責。高評委辦公室在評審前,將評審對象基本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在浙江省機械工業聯合會網站、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同步公示5個工作日。
(四)在個人業績檔案信息齊全的前提下,社保繳納證明、2001年以后的學歷學位、照片、論文等信息可在系統中自動提取。2001年之前畢業及不能自動提取學歷學位信息的申報人員需上傳學歷學位證書、《高校畢業生登記表》等證明材料。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如近三年內有在外省交納社保或無法提取社保繳納信息的申報人員,需由個人提供社保繳納的相關證明。
(五)事業單位實行評聘結合。全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各事業單位應根據核定崗位結構比例內的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擬聘崗位數及崗位任職條件。專業技術人員根據評價標準和具體按崗位任職條件,向單位申報競聘,并作出競聘履職承諾。單位要結合申報人員任現職來的年度考核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競聘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履職承諾,經集體研究,由單位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擇優推薦參加評審,并在單位內進行公示。
五、法律責任
根據《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0〕47號)規定,對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人力社保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職稱評審材料提交、審核、繳費、電子證書下載等業務均在“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 中辦理。個人業績檔案維護工作將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登錄系統,及時維護有關信息。
(二) 申報人員在用人單位審核完成、評委會評審資格審查通過后,按照系統提示完成評審推薦費用在線支付。
單位:浙江省機械工業聯合會
地址:杭州市大學路高官弄9號科研信息樓504室
聯系人:黃建芳 管爾武
聯系電話:0571-87886870 0571-87217392
附件:
1.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專業范圍
2.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有關材料要求
4. 浙江省機械工業聯合會關于開展2021年度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機械工業聯合會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抄報: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機械工業聯合會 2021年8月3日印發
附件1
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專業范圍
高評委名稱 |
評審專業范圍 |
浙江省機電制造工程技術人員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
技術開發:從事基礎性共性機電技術研究、產品開發前期技術研究和概念產品研究開發的專業技術人員。 設計開發:從事機電科技開發研究、機電科技成果推廣、機電科技成果產業化、機電產品標準研究和制定以及與之對應的技術創新和技術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生產制造(工藝): 在機械制造、儀器儀表、電機電器、工具器件、電線電纜、電工材料等機電行業生產制造工廠中從事機電產品制造工藝研究設計、生產制造、技術改造以及與之對應的標準制定、技術創新、技術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系統集成(工程): 從事機電設備成套系統設計、成套設備安裝調試、機電工程設計、可行性研究、機電工程施工與管理、機電工程監理以及與之對應的標準制定、技術創新、技術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技術服務: 從事圍繞企業生產制造由人、物料、機器、能源和信息等環節提供技術服務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標準(規范)和標準化、檢驗檢測、質量和質量控制、設備和設備維修、企業物流、技術中介、環保和職業衛生等技術的專業人員。 |
附件2
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
任職資格有關材料要求
一、市、省直單位需報送材料
1.市、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開具的評審委托書1份(省級無歸口主管部門的單位由其人事代理機構委托)。
2.《推薦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花名冊》1份。
二、評審對象送審材料
2021年度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實行網上申報,除《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外,其他所有材料均在“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中填報。填報要求如下: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三份,系統導出帶水印紙質報送);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系統填報);
3.申報材料公示確認表(系統填報);
4.2001年之后畢業取得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員,系統自動提取信息。2001年之前畢業的申報人員需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和《高校畢業生登記表》。2001年以后畢業但不能自動提取學歷學位信息的申報人員,需上傳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系統自動提取或系統填報)。
5、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榮譽證書及獲獎證書,集體項目須提供本人系主要貢獻者依據(系統自動提取);
6.近3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系統自動提取,如系統無法自動提取或提取不全,需自行上傳申報系統);
7.從事工程技術、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業績維護后系統自動提取);
8.繼續教育學時證明(在“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或各地市平臺登記,系統上傳年度學時登記卡);
9.從事現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系統填報);
10.近三年來年度考核材料(業績維護后系統自動提取);
11.任現職以來的有關著作、論文、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成果鑒定材料,需確定一篇代表作。上傳的論文掃描件,需有雜志或著作的封面、刊號、目錄及所寫文章。項目證明材料包括合同、立項書、驗收報告等,需包含證明材料封面、項目金額頁、主要參與人員名單和負責的項目工作內容,以及證明材料蓋章頁。(業績維護后系統自動提取);
12.機電制造專業申報人員需填寫《評審打分表》并上傳申報系統。
附件3
4. 浙江省機械工業聯合會關于開展2021年度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