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會牽頭主持起草的《浙江省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經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批示,根據浙人社發〔2017〕87號文《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浙江省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今年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將按照《浙江省機電制造專業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執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1、結合我省機械行業的特點,以崗位管理為基礎,以業績為導向,設置技術研究、設計開發、生產制造(工藝)、系統集成(工程)、技術服務五類專業,細化專業、注重專業技術人員實際解決問題能力。
2、量化考核評價體系。采用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量化考核分值,充分考慮各個專業特點,每個專業設置不同的的評價標準,主要從學歷、資歷、執業資質、獎勵與成果、工作業績幾個方面進行打分。評價標準更加注重工作業績,打分標準更加直觀,減少人為因素。根據專業特點,打造企業真正需要的人才隊伍。
3、根據各個專業的特點,相對弱化英語和計算機、論文和專利的要求。生產制造(工藝)、系統集成(工程)、技術服務三個專業的外語考試不作剛性要求。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申報人員應具備機電制造崗位需求的計算機應用能力。
4、對于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更加重視解決生產實際中的重要技術難題,以及科研成果在行業中推廣應用等工作業績。對于獲得機電制造領域國家級科技獎項一等獎、二等獎及省部級(國家級行業)或相當級別一等獎前5名的,經評委會通過,可直接取得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