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關于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發改產業〔2018〕558號)和《關于加快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7〕40號),以首臺(套)研發和示范應用為突破口,進一步加快首臺(套)推廣應用,提升我省裝備制造業整體水平,推動制造強省建設,根據《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浙經信技術〔2010〕520號)的要求,決定提前開展2019年度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首臺(套)產品申報領域及要求
(一)申報重點領域及產品
按照《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重點領域(2017版)>的通知》(浙經信技術[2017]231號)所確定的重點領域申報。申報產品分為國內首臺(套)、省內首臺(套) 兩類。
(二)申報要求
1、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生產機構設在浙江省境內的企業,其技術或生產的產品若符合上述重點領域,均可申請認定。
2、申請認定的首臺(套)產品應符合申報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應符合《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的有關要求,所報首臺(套)產品應是2043年以來研制完成并已投入產業化應用,同一產品不得同時申報國內首臺(套)產品和省內首臺(套)產品。
3、首臺(套)產品通過“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報。申報項目材料主要包括: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申請表、申請報告書、申請材料承諾書、主要研發人員、2017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等,具體詳見網絡申請表單。
二、申報程序
(一)各地主管部門申報。申請單位可向所在地的市、縣(市、區)(區指蕭山、余杭、富陽、臨安、柯橋、上虞,下同)經信部門提出申請,并通過“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提交申報材料,由各市、縣(市、區)經信、財政部門審核后通過“技術創新網上辦事大廳”推薦報送省經信委。
(二)聯合行文推薦上報。各地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查后,將符合要求的項目匯總,聯合行文一式兩份分別報送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附項目匯總表,詳見附件1)。因采用網上申報形式,網上提交的材料不再報送紙質材料。
(三)實行限額推薦。綜合考慮各地裝備制造業企業數量、規模、結構及特色情況,各地推薦申報首臺套產品實行差異化限額分配。為體現扶優原則,對國務院通報表彰的2017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成效明顯地區、國家新型工業化裝備制造產業示范基地、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特色基地申報名額適當增加,其中對浙江省高端裝備制造業特色基地增加的名額要求用于與特色基地主業相關產品的申報。具體名額見附表。
(四)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9月20日,逾期系統自動關閉申報功能。
聯系電話:省經信委:0571-87052587、87058172
省財政廳:0571—87058420
三、支持政策
根據《浙江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辦法》(浙經信技術〔2010〕520號)要求,對認定為2019年度首臺(套)產品將給予獎勵,其中國內首臺(套)產品每臺套獎勵100萬元,省內首臺(套)產品每臺套獎勵50萬,獎勵資金將從2019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安排。
附件:1.2019年度首臺(套)產品推薦匯總表
2.推薦名額分配表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
2019年度首臺(套)產品推薦匯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企業名稱 |
申報類別 |
備注 |
填寫說明:申報類別須填寫申報國內首臺(套)或省內首臺(套)。
附件2
推薦名額分配表
地區 |
申報限額 |
杭州市本級 |
≤10 |
溫州市、湖州市、嘉興市、紹興市、金華市、臺州市本級 |
≤7 |
衢州、舟山、麗水市本級; 蕭山區、余杭區、臨安區、桐廬縣、樂清市、瑞安市、永嘉縣、柯橋區、上虞區、諸暨市、新昌縣、長興縣、安吉縣、德清縣、海寧市、桐鄉市、嘉善縣、海鹽縣、溫嶺市、玉環縣、臨海市、天臺縣、永康市、武義縣、江山市 |
≤5 |
其它縣(市、區)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