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建設寧波等7個新材料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的通知”(發改高技[2008]1159號),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高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為促進全國高技術產業集聚,輻射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經研究,我委決定在新材料產業發展具有優勢和特色的寧波市、大連市、洛陽市、金昌市、廣州市、寶雞市和連云港市等7個城市,圍繞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能源和重大裝備等產業發展的需求,以電子信息材料、航空航天材料、新能源材料、環保節能材料等為發展重點,建設新材料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
請各基地所在省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發展指導意見》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建立和營造有利于新材料等高技術產業聚集式發展的政策環境,提升創新能力,壯大產業規模,探索新機制和新模式,促進高技術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