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決策部署和省依法辦關于開展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設考核具體要求,經梳理總結,現公布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和2018年初步工作計劃。
一、主要工作情況
2017年以來,我局結合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積極有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任務目標和措施貫徹落實,按時保質完成省政府辦公廳《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涉及我局的各項任務,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堅實的安全生產法治保障。
(一)積極推進“最多跑一次”工作,撬動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省委 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出重要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各項安排要求,我局以安全生產權力清單為基礎,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項,通過規范辦事指南、形成“八統一”材料、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材料、壓縮辦事時間等改革舉措,加快推動部門職能轉變、深化簡政放權,打通系統平臺信息孤島,不斷擴展信息數據共享范圍,實現“最多跑一次”事項網上辦理。一是清除一批法律依據不足的辦事材料,將部分材料轉變為容缺候補,推行預約服務、上門指導、回訪評估等服務新舉措。二是加快安全生產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四個事項納入全省投資項目統一監管平臺,實現網上辦理等四個100%要求。三是探索開展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多評合一、危化園區區域安全評價等創新舉措。四是同步推進涉政審批中介機構改革,上網公布兩項涉政審批中介事項服務承諾和服務流程,推動安全評價、檢測服務提速降費。通過一系列的改革舉措,我局23個列入“最多跑一次”的事項在“八統一”后,承諾辦理時間比法定時間壓縮44.2%,兩個備案事項實現“零上門”辦理。各地也進一步探索推進改革舉措,金華市安監局行政權力事項率先實現全“零跑”,備案事項統一為“即辦件”。《浙江日報》《中國安全生產報》等主流媒體多次宣傳報道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經驗,義烏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做法被省政府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相關簡報專題報道交流。“最多跑一次”改革逐步從書面承諾落到實處,便民利企改革紅利進一步釋放,群眾和企業獲得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二)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更加嚴格規范。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全省各級安監部門被列為行政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了安全生產執法的基礎保障。全省安監系統圍繞黨的十九大平安護航等重點工作,嚴格執法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深入開展執法式大檢查,各類檢查執法頻次和力度增幅明顯。2017年,全省實施行政處罰7708次、罰款24300萬元,同比分別上升28.3%、10.2%,位居全國前列,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顯著增加。同時,加強執法規范化體系建設,積極探索創新執法方式,省市縣三級安監部門和重點鄉鎮形成科學制定、有序執行年度安全生產執法計劃的長效工作機制。我局研究制定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融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等制度,推行“雙隨機”監管制度,探索實行跨部門“雙隨機”監管、“三標融合”監管、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等創新執法方式,切實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形成合力發揮更大實效。
(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工作制度體系。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制度作用,由專業律師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詢,協助審查、起草重要合同和法律文書,就重大法律決策提供法律論證意見,代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活動,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預防行政風險。據統計,2017年我局法律顧問代理3起行政訴訟案件,參與2起行政復議案件答復,參與1件規范性文件、1件合同合法性審查,對5起有關信訪、咨詢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行為的程序規范和制度約束,制定實施《重大行政決策規定》,明確重大行政決策范圍,建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序,引入法律顧問參與,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將落實法制審核制度作為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的重要環節,細化我局有關重大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事項法制審核流程管理措施,成立局案件審委會,集體研究討論重大行政處罰案件,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
(四)做好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印發年度培訓計劃,確定各類執法培訓內容、培訓對象和人數、時間等,分別組織全省安監系統工作人員參加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的執法視頻培訓并進行考試,組織舉辦各縣市區安監局長執法培訓班;同時,按照監管行業分別對相關崗位人員開展多層次的專業執法知識培訓,滿足執法實際需求,切實提升安監執法人員履職監管能力水平。我局大部分行政編制人員已分別取得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法制辦頒發的行政執法證,實現同時持有雙證的較高要求。
(五)發揮行政監督作用,促進依法行政。在組織年度全省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案卷等常規評查項目外,圍繞事故調查處理、執法規范化建設、“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點工作,根據執法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和發展趨勢,調整充實案卷評查范圍和內容,增強案卷評查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同時,在評查方式上通過調閱執法案卷電子版本、抽查網站執法信息公開情況等方式,運用互聯網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基層部門考核負擔。改革創新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工作,編制年度執法統計分析報告,通過分析大數據研判行政執法工作規律,為領導科學決策、執法機構精準施策提供數據支持,便于各地相互學習借鑒優秀經驗。
(六)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普法工作。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為工作重點,夯實普法教育基礎,創新普法教育形式。同步抓好系統內和向社會普法,強調執法普法并重,建立以案釋法制度。依托“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康杯”知識競賽,深入開展面向全社會、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普法宣傳活動,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提升公眾安全生產法制意識。協同推進《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在全社會營造“依法防治職業病,切實關愛勞動者”的有利氛圍。宣傳周活動期間,全省共開展講座、座談會等1174次,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報道856次,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在線訪談等新媒體報道1843次,印發各類宣傳資料409676份,制作和發放專題宣傳(視頻)6886片,共出動宣傳人員11257人次,宣傳受眾人數134137人次,受到社會群眾尤其是廣大從業人員歡迎好評。
(七)著力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被省政府辦公廳列入全省法治建設工作內容,我局作為責任單位認真抓好具體工作落實到位。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安監局關于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將“企業購買服務”模式作為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的主攻方向,積極做好安全生產服務市場供給和需求的互動銜接,加大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的培育、引導力度,通過嚴格執法促使企業主動尋求專業服務,落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加強對社會化服務中介機構監督,完善社會化服務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機制。2017年,全省參與社會化服務企業累計近28萬家次,參與服務的中介組織702家,簽訂合同金額近8億元。杭州市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意見》,將社會化服務工作納入對區縣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寧波市印發《寧波市企業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范社會化服務市場;嘉興市抓好安全生產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培育、引進中介服務機構30余家,推行中小微企業“標準化+服務”、高危企業“安責險+服務”等社會化服務模式。
二、下步工作初步計劃
2018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我局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主義思想為引領,按照黨的十九大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論斷新部署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關于全面建設法治浙江的要求,以貫徹落實《意見》和《實施意見》為主線,圍繞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安排,全面加強全省安監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根據2018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點,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和任務分解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和目標任務、時間節點,推動有關工作早部署早落實。二是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繼續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八統一”工作,既抓好面上的全省安監系統“最多跑一次”事項、辦事流程、申請材料的規范梳理和優化簡化,也要在具體工作上督促指導市縣安監部門將“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落地見效,不斷擴大改革惠及面。三是強化安全生產領域行政執法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力度,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出臺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制定實施年度執法計劃,確保“雙隨機”抽查監管、“三標”融合等監管執法取得實效。推動運用執法式檢查方式開展專項大檢查活動,提高監督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樹立安全生產執法權威公正形象。四是扎實做好法治建設各項基礎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機構改革的部署安排,嚴格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督實施辦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辦法》,進一步加強法治建設。總結案卷評查工作經驗做法,改革創新評查方式,發揮案卷評查監督和促進執法工作的功能。加強對執法人員執法證件日常管理,提高執法培訓針對性和質量。推動法律顧問在更多執法領域和疑難復雜案件中參與提供法律意見,避免引發矛盾糾紛。繼續落實行政訴訟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確保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案件統計制度順利實施。在日常工作中始終抓好政務信息“五公開”,及時回應社會輿論關切。將安全生產普法工作做實做細,體現安全普法宣傳特色和實效性,重點突出宣傳修改后的《憲法》,繼續高質量開展《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