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實施《浙江省民用水表、燃氣表強制檢定改革試點方案》,在全國率先開展民用水表、燃氣表強制檢定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民用水表、燃氣表是能源資源貿易結算的重要計量器具,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我國自1986開始依法對用于貿易結算的民用水表、燃氣表實施強制檢定制度,對于保障民用水表、燃氣表量值的準確可靠,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隨著供水供氣制度改革和強制檢定收費停征,民用水表、燃氣表計量監管出現了市場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檢定效能低下等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為深化公共服務“最多跑一次”改革,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總局同意,我省率先開展改革試點。
試點期間,出廠檢定與首次強制檢定合并實施(簡稱“二檢合一”)。即,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民用水表、燃氣表生產企業進行計量授權,經授權的生產企業對制造的民用水表、燃氣表出廠時進行檢定,檢定合格后在安裝前可不再進行首次檢定。
為確保改革達到預期目標,建立了四項相應的配套制度,一是建立企業自我聲明制度,承諾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建立相應的計量檢定能力,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確保出廠經檢定的產品計量性能合格;二是建立信息化監管制度,生產企業將計量檢定數據上傳至市場監管部門統一建立的計量監管信息平臺,供市場監管部門事中事后監管、供電供水供氣經營單位以及消費者查詢;三是建立抽樣檢查制度。市場監管部門基于風險防控原則,指定計量檢定機構對生產企業出廠檢定合格的產品進行監督抽樣檢定;四是建立失準救濟制度,構建民用水表、燃氣表計量糾紛處理機制,積極鼓勵生產企業、經營單位購買產品質量或計量器具失準保險。同時,建立健全涵蓋企業申請、計量授權、強檢實施、驗收備案、抽樣檢查、失準救濟全鏈條工作機制,制定《浙江省水表、燃氣表安裝前計量監督抽樣檢定規則》、專項授權考核作業指導書等技術規范,確保改革后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運行。
本次試點改革的主要創新有四點:一是實行出廠檢定和使用前首次強制檢定“二檢合一”,簡化了程序,節約社會資源,提升民用水表、燃氣表檢定效能,有效激發市場活力。二是運用“互聯網+”技術手段,生產企業將計量檢定數據實時或定期上傳至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使每臺民用水表、燃氣表檢定數據及結果可查、可追溯,有效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最大限度確保水表、燃氣表量值準確可靠。三是科學設計事中事后監管方式,市場監管部門指定計量檢定機構對供水、供氣經營單位備案水表、燃氣表實施監督抽樣檢定。監督抽樣檢定結果向社會公開,并納入信用監管體系。探索了從重事前檢定到重事中事后多渠道依法監管的路徑。四是強化社會共治。民用水表、燃氣表檢定數據向供水供氣經營單位以及消費者公開,建立失準救濟制度,暢通申訴渠道,引入計量器具失準責任保險,加強了社會監督和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