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雙十二”即將來臨。日前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了《2019年電子商務平臺合規評審報告》。《報告》對省內主要電商平臺的合法合規情況進行了評審,飛豬、考拉、云集、貝店、微醫、甩寶等十家電商平臺納入此次評審。
浙江作為網絡經濟大省和主要平臺集聚中心,網絡交易保持持續快速增長,同時也呈現出平臺電商與服務電商、社交電商、直播電商融合發展的趨勢,短視頻、直播、自媒體等泛社交娛樂方式成為電商引流和實現銷售的重要途徑。這也給現有的法律規則體系和網絡市場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特別是部分電商平臺的平臺規則存在不合法、不規范的設定,以及在平臺治理上存在的管理漏洞,成為當前網絡市場治理面臨的一大難點問題。
對此,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已連續幾年組織專家學者和全省系統專業人員對電商平臺合法合規情況進行評審。據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開展第三方專業評審目的是為了從網絡監管源頭治理出發找到解決網絡交易各種問題的新方法和新思路,以進一步推動《電子商務法》在浙江的貫徹落實,監督和規范行業自律,促進電商企業整體管理水準的提高。
該負責人指出,今年的評審工作在方式、標準、范圍上均作了創新和提升。比如在方式上,專家自己通過會員注冊、瀏覽、搜索、購買等進行了全過程體驗式購物;在標準上,增加了規范性文件、行業標準和國際標準作為參考,設置了更多的評價緯度,最大范圍對平臺進行“全身體檢”。在范圍上,評審對象既包括平臺電商、也有垂直電商,既對pc端的網站、也有對移動端應用和內嵌小程序,既有服務類電商、也有商品交易類電商,能夠反映一定的共性問題,也能反映不同領域的差異性特點。《評審報告》重點從主體資格、廣告宣傳、知識產權、公平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電商平臺責任等多個維度進行了分析評審。
評審結果顯示,浙江平臺合法合規情況呈現逐年向好趨勢,未發現明顯違法行為,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在平臺制定用戶協議規則方面。部分平臺沒有制定法律規定的信用評價等方面的規則,特別是移動端與pc端的協議規則體系不一致,個別存在缺失;部分平臺制定的協議規則不便于用戶瀏覽和下載,個別平臺的協議規則很難查找;在協議規則的內容中,普遍存在減輕自身義務加重用戶責任的“霸王式條款”,例如單方聲明對消費者的損失賠償不超過購物金額、單方擴大解釋不可抗力條款、聲明平臺可以隨時中斷或終止服務不承擔責任、用戶承擔一切損失等絕對化用語表述等。
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部分平臺沒有制定個人信息保護規則(或隱私政策),涉及個人敏感信息的內容并沒有進行顯著提示;部分沒有對其收集個人信息目的、方式和范圍加以明確說明,有過度搜集和濫用之嫌;普遍存在對用戶興趣愛好和習慣進行個性化推送時,沒有向用戶提供關閉該功能的途徑;部分存在用戶“注冊簡易、注銷復雜”的情況,沒有為用戶提供個人信息的查詢訪問、更正和刪除的服務,個別平臺甚至沒有提供注銷功能。
在第三方平臺責任方面。部分平臺對商家入駐核驗不夠嚴謹,對特殊品類商品(如食品)沒有提出相關行政許可資質的審查要求;部分平臺存在標注“自營”未能向消費者說明自營企業情況,容易使用戶產生混淆;個別平臺在協議中約定以“發貨時間”而不是“用戶支付價款時間”作為合同成立判斷依據;部分電子商務平臺并沒有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規定設立消費者權益保障金并公布相關規則。
在用戶體驗方面。部分平臺存在默認同意勾選,購買商品不能評價,申請退款流程復雜,部分商品不支持無理由退還未加說明,售后服務響應時間長,回答不及時不專業等情況。
針對評審中發現的問題,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對各平臺進行了行政指導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各有關平臺表示將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落實問題整改,進一步完善網絡交易規則,切實履行平臺主體責任,努力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網購環境。(潘峰魯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