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經濟活,浙江經濟活。讓小微企業順利渡過眼下的疫情難關,對浙江至關重要。近日,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18條措施,直指當下小微企業面臨的勞動用工難、疫情防控難、矛盾化解難、資金周轉難、政策享受難等難題,給受疫情沖擊較重的小微企業群體帶來全新利好。
這是疫情發生以來,浙江發布的第二批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群體的政策意見。此前浙江已公布第一批支持小微企業渡難關的17項政策,包括要素成本、財政稅收、金融保障、外貿出口等方面,是全國率先出臺扶持小微企業政策的省份。
小微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沖擊較大,是復工復產的難點。新出臺的18條,著眼加快推進小微企業復工復產,較之前的措施更加精準、力度更大、范圍更廣、含金量更高。
如要素成本方面,2020年2月至6月,除高耗能行業外工商業小微企業電費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稅費負擔方面,對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自2020年2月至6月實行免征,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2020年3月至5月,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下調至1%;
金融支持方面,鼓勵金融機構在疫情期間減免普惠小微企業、疫情防控相關和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貸款利息,免除金融服務手續費。
“同樣是社保費,之前的措施是緩繳,此次《意見》是2月至6月免征減征,從緩繳到免征減征,小微企業感受大不同。”省經信廳中小企業與民營經濟發展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月18日以來國家密集出臺各類扶持企業共渡難關的政策,浙江第二批政策隨即落細落地。“我們公司每個月社保費20萬元,4個月80萬元,這是一個不小的幫助。”浙江東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明賢說。
記者注意到,18條中“干貨”政策還有不少。如2021年12月31日前,減半征收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2024年12月31日前對文化事業建設費按應繳費額的50%減征;全額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