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強化知識產權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緊緊圍繞知識產權制度功能發揮,立足浙江實際,聚焦高質量、競爭力、現代化,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就全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創造與運用體系及服務支撐體系建設,提出了5個方面23條具體舉措。
一是以強化司法保障、加強執法維權、健全社會治理機制、強化信用監管、完善網絡空間治理、強化涉外保護等6方面為重點,堅定不移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二是以促進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推進商標品牌建設、打造精品版權、加強地理標志等領域知識產權工作等4方面為重點,著力強化知識產權高質量前瞻布局;三是以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運營、加大知識產權投融資力度、促進知識產權成果交易轉化等3方面為重點,著力提升知識產權運用效益和水平;四是以推進知識產權示范建設工作、完善知識產權支撐發展機制、強化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和國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大力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水平、強化知識產權人才支撐等6方面為重點,強化知識產權管理服務支撐;五是以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優化激勵與督查考核等4方面為重點,為全面強化知識產權工作提供堅實保障。意見立足浙江于未來3-5年時間周期,提出到2022年實現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明顯改善、創造質量顯著提高、運用效益更加突出、管理服務水平大幅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成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
下一步,浙江將根據意見及分工方案加強政策宣貫,強化責任落實,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