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美國專利商標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有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對專利和商標申請人、專利權人和商標所有人救濟措施的通知。為便于中國用戶了解相關信息,及時處理專利和商標申請及其他事宜,現摘要如下:
一、專利相關信息
對于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答復美國專利商標局意見通知書,并導致相應專利申請被視為放棄或相應復審流程終止、受限的,如果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依法提出程序恢復請求,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依法免除恢復相應程序申請費。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須在專利放棄通知書發出之日或專利復審流程終止、受限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個月內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相關程序恢復請求并附上該通知,即被自動視為要求免除相關恢復費用。如未收到專利放棄通知書或專利復審流程終止、受限通知書,則在專利申請放棄日或復審程序終止日、受限日起6個月內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相關程序恢復請求。請求中應就相關專利從業者、專利申請人或至少一名發明人因受疫情影響延遲答復相關情況進行說明。
二、商標相關信息
對于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答復美國專利商標局意見通知書,并導致相關商標注冊申請被視為放棄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依照規章根據請求免費恢復已放棄商標注冊程序。申請人應填寫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EAS)中“恢復已放棄商標申請”表格請求恢復。對于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答復美國專利商標局意見通知書,并導致相關商標注冊流程取消或超期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依照規章根據請求免費重啟已取消或超期流程。申請人應填寫TEAS系統中“向局長遞交請求書”表格請求流程重啟。申請人須在放棄通知書或取消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個月內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請求。如未收到放棄或程序中斷通知書,則應在TEAS系統提示申請被視為放棄或注冊程序取消或超期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請求。申請人須在請求中說明因受疫情影響延遲答復相關情況。
該通知不延長法定期限、不豁免法定要求,并明確了不可通過申請請求延長的5項專利程序相關法定期限和4項商標程序相關法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