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造”標準的立項論證過程包括提出立項建議、開展形式審查、組織答辯會審和發布立項計劃。
浙江省品牌建設聯合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浙江制造”標準立項建議。各有關政府部門、標準化研究機構、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機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行業協會和企業,可根據浙江省制造業發展情況,向秘書處提出“浙江制造”標準立項建議。
形式審查內容包括“浙江制造”標準立項建議的文本完整性審查、內容完整性審查和項目重復性審查,由秘書處組織開展。
答辯會審分為介紹環節和提問環節。介紹環節由申報單位答辯人員從“質量特性有需求、指標體系合理性、指標量化有依據、項目實施有保障”4個方面進行項目介紹,時間不超過8分鐘。提問環節由專家組成員輪流主持,時間不超過5分鐘。申報單位應提供電子版匯報材料,由秘書處留存備案。
秘書處根據答辯會審評估結論,分批形成“浙江制造”標準擬立項計劃。經秘書長審批同意后,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渠道http://www.zhejiangmade.org.cn/),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