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地方標準管理工作,不斷優化完善浙江特色的地方標準體系,提高標準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根據《浙江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浙江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對DB33/T 650-2016《車(船)載全球衛星導航定位系統終端與控制中心通信協議》等38項浙江省地方標準予以廢止。
那么
一份標準通常在什么情形下會被廢止呢?
當標準的規范對象發生變化,或者標準內容交叉重復,或者地方標準制定后又發布了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地方標準必須廢止。此次廢止的38項省級省地方標準,其中27項屬于已有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且其內容已涵蓋地方標準要求,如DB33/T 777-2014(2018)《商用燃氣灶具能效等級評定》;另外11項標準涉及的主要技術內容已不適應當前科學技術發展和經濟社會建設需要,如DB33/T 219-1998(2016)《水稻稻桿潛蠅測報調查規范》。
地方標準復審、廢止旨在解決地方標準交叉、重復、矛盾、落后等問題,避免出現地方標準與現行法律法規、政策文件不銜接或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協調等情況。本次廢止標準有利于加快我省地方標準的優勝劣汰,不斷優化浙江標準體系;有利于推動地方標準實施及標準實施效益;有利于提高地方標準的先進性和適用性,充分發揮地方標準對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作用。
目前,我省現行有效省級地方標準共837項,下一步,將大力開展省級地方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持續提升標準實施效益。